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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喜欢的人面前说错话是最要命的,意味着之前所有积累起来的好感和亲密在下一刻就要被打回原形,实在是很得不偿失的一种行为。
这种滋味她在万显山身上尝过,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她抛弃了万显山,却又在凤年这边,原样地又尝了一遍。
气死了,真是气死了。
“佩珑......”
凤年在叫她。
王佩珑立马抬起脸,此刻他们还是一并躺着,面对面的。
她知道自己一抬眼,就能看到喜欢的人,能看到他的眼睛。
“我想我们两个,可能是倒了一倒。”
陈凤年的沉默从来不叫人久等,他思索了一下,便思索出一句话,其中不乏对自己的敷衍与嘲弄:“我幼时过的很好,可惜如今正要开始受罪,你跟我正好相反,可能这辈子要受的罪或许在小时候都受光了。”
王佩珑正郁闷地想自抽耳光呢,闻言就非常不认同,想反驳他。
凤年这话说的不对。
他还是那样,走一步看一步,他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以后究竟是要受罪,还是享福。
这样不行,这样不好。
总要相信一句风水轮流转,没道理一直坏下去,也没道理一直好下去,这一点她要比他看得明白。
万一真的倒了一倒,他们都变了呢?
王佩珑也被他染上了沉闷的瘾,动不动就要一起沉闷下去,只将头贴在凤年的心上,她想自己接下来说的话很要紧,她要边说边听,听他的心跳。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
陈凤年伸手抚着她,问:“想什么?”
王佩珑酝酿了半天,却不接着先前的话头,缓缓说道:“凤年,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然后等她将该赚的赚了,该害的都害了,她再来找他,他们好好地在一起。
陈凤年一时没有说话——不是没有话说,只是不想说。
“为什么这么问?”
“问问而已。”
“........”
她问他想不想,其实是想的,可也仅仅是想而已,离实际行动还有很远,柳先生时常寄送书信,信中也不无提醒,叫他暂时不要去南京,最好改道北平,李同利夫人的娘家就在北平,他以陈康柏独子的名义前去拜访,那一定是百利而无一害,他应该去;
是的,他应该去。
“....也不知道你这个身体什么时候才能好。”
王佩珑知道封凤年第一时间不会下定论,他一定要好好想想,于是她便放任他想,只是身体很贪恋他,从汲取温暖、还是汲取感情的角度来看,凤年都是她最好的选择。
陈凤年,这个人好,名字也好,和她正当相配。
实际在初见面时王佩珑便看清了他,她知道凤年此人并没有什么格外亮眼的长处,有钱的时候他的长处就只是有钱,可如今落寞,他的身上却反而生出一种纯净的气息,介于同伴与爱人之间,是亲切、也是安全。
这气息真难得,让她忍不住又向前抱紧了他,又伏上去听他的心跳,还是不快不慢的,真好。
她于是呢喃着,又叹气了。
耳边是喜欢的人,他呼吸,他微笑,心脏咚咚跳动,显示出被药物掩盖的活力,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温柔,还是干净,还是原来的他。
这真让人疑惑,让她几乎都有点分不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羡慕他,还是真像她自己时常挂在嘴边说的那样,她很爱他。
王佩珑叹气是叹的,可是心很静,只是说:“有时候真怕这样圈着你,你要恨我。”
......
恨吗?
没有,也不敢。
是的,他不敢。
所以不恨,他怎么会恨。
他都怕了她了,已经怕了她了,怕的不得不爱她,反正这也是佩珑的希望,那他听话就是了。
从佩珑的话里目,他听出某种依赖,甚至感伤,于是无言地将怀抱收紧,只在心里默默地念,默默地想;
要恨早恨了,哪用等到今天。
放心吧,他再要恨,那人也不会是她。
..........
这一晚真甜,虽然什么都没做,什么都不做,这同样也是甜,泡进蜜罐子一样的,这种初恋般的感觉可真是久违了。
当然啦,这只是她单方面的想法,至于凤年怎么想,她认为这不必在乎,也没人在乎。
王佩珑甜蜜地听了凤年半宿的心跳,除却当中他咳嗽了几声,其余时间这心跳依旧是稳的,凤年还是她的凤年,不想说的话就不说,可是但凡说出来了,就是真的,他耳根子软,容易心软的人撒不来谎,他不会对她撒谎。
在凤年那里混够了时光,她是觉得没够,可是不够不行,很快天就要亮了。
你说这夜不是夜,白天也不是白天,行路上也没有人,正如洪双喜评价的,要相见就得等夜里,永远都是夜里来夜里去,偷来的时间不能只是偷,到了一定程度也要还回去,小情人在一起怎么都是见不得光,他们没有见光的那一天。
再要好,还是见不得光,真可怜。
留恋地在凤年脸上香了一口又一口,王佩珑觉得再看下去怕是又成了母亲看儿子的那种看,她有时真是分不清自己的年纪,在万显山跟前她娇小的简直没了准岁数,可在凤年跟前,她却动不动就被勾起一腔的母性,感觉就凭自己如今这举止,已经完全能被凤年称呼一声大姐姐了。
墙角的丁香花快落了,可还是用香气欢送她,凭她一路溜溜达达,又很隐蔽地回了家,到家就困了,同一座城两个地方,她从那里回到这里,路上因为时刻想着凤年同自己说笑时的情境,所以并不觉得孤独和疲累,可是这些回忆不够支撑她到家,她几乎是一到家就开始念起了他。
太累了,又偷着点回来的,小洋楼里一个人也没有,往常都是小玉开门,今天她也偷懒了,王佩珑只好自己掏出钥匙,开门进来。
脱鞋,脱大衣,又长又卷的大波浪也披着,等会还要用刨花水好好梳一梳,她去见凤年每回都是素面朝天,这样多好,回来只要稍稍擦把脸就能睡,去伪存真,她不介意让凤年看到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起码,表面是真的。
是,她是喜欢物质的华美和富足不假,却也喜欢生活中的简单,可惜这种生活闲情没人关心,所以王佩珑只好多多地关心自己,多多关爱自己,越多越不嫌多,越爱越爱不够;
不论什么时候,自己都是第一位的,她一定要爱自己,胜过她爱任何一个人。
爱自己,说破天了也还是爱自己,因为她是不会背叛她自己的,这让她感到安全。
唱戏的都有怪癖,苏佩浮的癖好除了抽大烟,更有点往拆白党转正的潜质,王佩珑懒怠去管他了,她这人也有怪癖,心情一好就要喝酒,就要哼哼唧唧,有时是哼歌,有时是念曲,其中哼的最多是情勾,爱哼的原因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情勾的衣裳好看,一水儿的白,清汤寡水又不失娇艳,凤年那时在戏楼上都呆了,说比她的杜十娘都好看。
不过情勾是出了名的香艳,南派写的还好一点,北派路子野,早年编的词曲简直都是不堪入目,细听都有点下流了。
写戏谱的也不是个好东西,偏要把阎惜娇抹黑,王佩珑最喜情勾,也最讨厌情勾,里面一个宋押司一个张文远,这俩都不是好货,更不是什么良人,一个不要她,一个却又在生死之际抛下她,说来说去都是那群男人干的好事,阎惜娇是自己蠢,想不开不说,还要揽到自己身上,死就死吧,结果死了更不消停,还要夜半来找情人哭诉,真是没用透顶,活该去死。
就是看戏里的人太没用,放到现实里才有警示作用,王佩珑认为多哼哼有好处,可以叫她时刻保持冷静,以防自己一个不慎,就要人戏不分。
“你只道那重泉路阴,把幽魄沈沦。
那裏晓得鸳鸯性打熬未瞑,花柳情摧颓犹賸。
恰好的向夜台潜转一灵。
似云华魂还长寝,似倩女魂离鬼门。
须信道紫玉多情,英台含恨,因此背鱼灯涉巫岭........”
午夜唱女吊,唱的人不觉得,不过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的情景的确是有些瘆人,又好像刚巧不巧地显示出某种征兆,为这一夜添上一笔神秘危险的色彩。
她赤着脚,也没开灯,一直走到自己的房间,这个夜太安静了,她走动之间都是自己,她一个转身就能闻到香气,丁香花不是夜里的花,但是足够代表她和凤年,是他们爱情的凭证。
不见光的凭证。
王佩珑想,她和凤年的爱就像一场赌博,每一天都像末日,每一天都是偷来的;
他们都在赌,赌它能不能熬到见光。
没正经谈过恋爱就是这点不好,她都不知道正常人谈情说爱是怎么个流程,或许她这样也算是正常,一个戏子和大户人家的少爷,放到古代除了倒霉的戏子被沉塘,要不就是小情人被棒打鸳鸯,不然就别无他法,她已经很开拓思维,想到另辟蹊径地直接把少爷养起来了,这简直是戏子这个行当的一大进步,是为楷模也。
日久生情,更不要说她和凤年本来就有情;
养着养着,他不就属于她,不就是她的吗?
聪明,她真是聪明,她自己都忍不住要夸自己聪明了。
王佩珑把自己交代到床上,跟凤年一样,一脑袋砸进枕头,抱着被子来回地滚,可惜大半夜的不好大张旗鼓地去翻酒来喝,要不然今夜就堪称完美了。
她真是开心,开心到忘记,都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家里会这么安静,为什么她一个人楼上楼下的跑,家里一个下人都没有,为什么会没有,她竟然都不怀疑。
滚完被子才发现睡衣都没换,她从床上要爬起来,同时身背后也有人慢慢走近,也是没有声音。
身后的人慢慢轻轻,上前拥住她,喜怒哀乐都在面上,话里一概听不出。
“头上戴了什么,这样香?”
他问她,她没有回答。
心跳隔着旗袍,他-摸得到。
感觉到怀里人已经开始颤抖,万显山还挺大度,反过来安抚她。
“这么晚才回来,这次又是跑去了哪里?”
他动手拣去她鬓边的一枚花瓣,又拿着花瓣在她唇上摩-挲,不让她说话。
佩珑抖的不像话,他的手又从她的袖管里探进去,纤细的一把,是他捏住了她。
于是他褪去假象,在黑夜里露出獠牙。
“不乖的孩子,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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