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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低下头,什么滋味都没有,就是嘴巴很软,触感不错。
王佩珑睁大眼睛,牢牢地盯住熟睡的人,他胸口起伏一次,她的心才跳一次,跳动的频率伴随着这样突发的行为,堪称是毫无逻辑,她凝视着万显山,快要凝视到灵魂出窍的程度。
不敢动弹,不敢出声,就这么沉沉地呼吸了几次,她深吸一口气,又一次低下头,还是老样子,感觉太软了,软的可怕,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其实还是同样的触感,只是分不清是谁更软一点,又或许是没有亲够,所以脑袋一懵,什么都分辨不出。
她决定再试一次。
第二次,做起来就比第一-次要好很多,起码可以在人熟睡的情况下做到从容不迫,王佩珑好像也闻到了那种味道,铃兰的味道,花香或许代表了沉迷,或许什么也没有,只是自然而然,想做,便去做,她跟万显山学了很多坏习惯,其中一项就是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而且她很年轻,年轻所以气盛,对于当下的事抱有一种痴迷且自暴自弃的态度,她想自己真是太不要脸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以前妈妈叫她学好,后来师傅叫她学好,好不容易跟了叔叔,多少次叔叔也叫她学好,起码基本的起卧都要行的稳端的正.......换言之,她现在做的事情,可是一点都不端正了。
她只是一厢情愿,在不该喜欢上一个人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
王佩珑动作很小心,其次经验不足,非常的笨拙,如果亲-吻这件事也能开个补习班的话,她一定是交了钱也学不会的那种人——还是面对面地授课比较好,学得快。
大睁着眼睛,她连万显山有几根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深眼窝高鼻梁,闭着眼睛还有两道大大的褶子,上面的剑眉神气的横在那里,男人味很浓,然而偏偏皮肤还挺白。
所以就正好,男子气概有了,漂亮的脸蛋也有了,除了脾气有时候格外差劲,这个男人从整体上考量下来,那已经相当不错的了。
王佩珑看着如此安静的万显山,心中的小手蠢蠢欲动,什么都不想做,只恨不得窗帘永远不要拉开,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善于学习的人姑且还不算太蠢,封住了嘴还晓得用鼻子呼吸;
可是再多的,她就不会了。
正迟疑着这样做到底是不是不好,万显山不负众望,给了她反应。
就算是在梦中,他的气息还是热烈,热起来可以吞噬一切。
王佩珑明明四肢五官都能调动,躺着的人又不是她,可还是情不自禁了,情不自禁地在这一阵天昏地暗之中闭上了眼,同时恍然大悟地想:原来这才叫吻。
这才是真正的吻。
她肯定万显山不知道这里是她,不知道也就不在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要么是把她当成别人了。
.......可以,这样也行,免得传出去给人说闲话,她心中自有盘算,至少得顶着万公馆大小姐的名头再熬个两年,她得熬出底气了,才能以图来日,才能有来日可图。
这才不算白白地熬,才叫有目的的熬。
后来,反倒是她想离开,万显山不想她离开,迷迷糊糊的,连会不会把发烧传染给她都不管了,这个梦做的不错,有香气还有人影,堪称情感的具象化体现,他都舍不得醒了。
王佩珑也深有同感,不过感觉自己的嘴巴被磨的有点痛,万幸被亲的事实还是让她感觉到了舒服,这种亲近的法子也着实是碰运气才能碰到,故而心里也挺舍不得。
可惜算算时间,楼下的鱼汤大概要炖好了,她还得去拿鱼汤做掩护呢,不走不行了。
王佩珑从叔叔身上偷了个嘴,偷的可谓心惊胆战,最后一次才稍微尝出点滋味,还没来得及重温,生怕这点小心思拉开窗帘就要见光死。
伸手又帮万显山掖好了被子,她赶在叔叔醒过来之前赶紧跑了。
下去以后,故作镇定地先去厨房走了一圈,搞得跟巡视领地一样,烧饭的大师傅还以为是老爷急着要喝汤,颠着个炒勺满头大汗,一叠声道:“快了快了,小姐再等一等,马上就好。”
王佩珑也不是要催他,而且大师傅那一头一脑袋的汗搞得她还怪不好意思的,显得自己狐假虎威,有多刻薄一样。
她只好跟大师傅打声招呼:“没事没事,叔叔还在上面休息呢,晚点再端上去也行。”
大师傅说好的好的,然而眼睛在她脸上兜了两圈,憨厚的大脸着实的憨厚,出言打趣道:“小姐啊,你是不是这两天辣子吃多了,这嘴肿的有点厉害了嘛!”
王佩珑刚开始还没反应,等到反应过来了,那脸就‘哄’的一下红了起来,好像厨房间温度骤然升二十度一样。
还好她平时够规矩,没有什么把柄,于是只好腼腆一笑,随口附和:“是啊......歇浦路那里新开了家川菜馆,厨子是重庆过来的,手艺很正宗,我叫叔叔带我去吃了,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辣的我呀.......”
是的,还是叫叔叔,对外就是叔叔。
王佩珑怕大师傅又要发问,兴许是要问重庆来的大师傅和上海本地大师傅的区别在哪里,到时候自己说不出来,又要白白被打趣一场,便赶紧逃离厨房间,一个人走到背阴处的地方,拿起手背想咂嘴的,可伸起手,却又摸了摸嘴巴,好像那些感觉能从唇间传到指尖,她还是能浑身一激灵,当场‘酥’一‘酥’。
从前没觉得哪里奇怪,可是今非昔比,她突然就很讨厌那两个字,她叫惯了的两个字。
万显山只是捡她回来,给她饭吃,他们只是差了十来岁,他和她都那么年轻,为什么她就不能喊叔叔以外的称呼呢?
不好,这样一点都不好。
王佩珑很费劲地摇晃脑袋,半天才把那种莫名的心悸给晃出去,俗话说日有所思才夜有所梦,她现在清醒着就开始做梦,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光长个子不长心眼,给师傅知道了,一定当场就要开骂,要骂她怎么又开始丢人!
她磨蹭到晚饭,确认过心情已经平静,嘴巴也用冰块敷过三趟,不会再发肿后,才施施然地又去了万显山的房间。
过去才发现她去晚了,哥哥已经提前服侍好万显山穿完衣服,整个一身黑色的丝绸裤褂,哥哥的皮肤稍微黑一点,穿的又是千篇一律的西装,万显山却是被衬托的更加白,只是白,没有白嫩,不然就真成长手长脚的小白脸了。
睡完一觉气色红润,万显山潜意识里以为自己做了个好梦,梦醒精神也好,就冲佩珑咧开白牙,好像很高兴似的:“哟,怎么今天换打扮了,咱们佩珑不学唱戏,这是要改行上学去啊?”他是指她穿的学生装,难得一见,一见就很新鲜。
说话时就拿胳膊肘去捅阿大,叫他也笑两句。
可惜洪双喜天生就是不喜欢说话,只像奴才一样的忙前忙后,不一会儿连万显山那块常带的乱丢的怀表都找出来了。
“不是要做学生,只是外面的人都这么穿,这么穿好看嘛~!”
王佩珑没忍住反驳了一句,却也配合他,照常乖乖笑着,心里则暗自翻了个白眼,心说下午照顾你睡觉的人不是我难道还是鬼啊,这人真是........什么眼神!
万显山连连点头,做个手势叫她走上来,好让他细细地打量:“嗯,不错,长个子了穿什么都好,以后多穿穿,想上学了说一声,叔叔叫人送你进去,现在不是有种说法,叫插.....插.....”他想不起来了,还是阿大凉飕飕地冒出一句:“插班生。”
万显山点头:“是这个意思。”
“..........”
越说越不像话了,王佩珑这个白眼差点就要翻到明面上,不过既然的万显山爱看,那就任他看好了。
为了照顾到叔叔今天精神不好,她是百依百顺,还很体谅地踮脚转了个身,身背后那头长发已经打理的非常有模样,因为不确定外头的潮流会怎么变,她还不敢贸然剪短,再说万显山很喜欢没事揪揪她的小辫子,扎麻花还是扎马尾他都喜欢,她自觉没有剪的必要。
万显山看个新鲜,不叫她换下来,王佩珑今天算是找到了活干,她没想到自己穿学生装还挺好看的,那些个大小姐看起来没一个比她气派,说起来自己当初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只是时运不济,凤凰掉进了鸡窝里,鸡窝就是那个老倭瓜的戏班.........说来说去,似乎只有‘时运不济’才能代表她的心情。
但凡机会再好一点,她何至于成天围着一个不是叔叔胜似叔叔的叔叔过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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