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漫步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四十一章 你就是块笨肉!,在下壶中仙,海底漫步者,征服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入寝前,旅馆内很是喧闹了一阵子,学生大多兴奋的不肯睡,老师花了好大力气才数清了人头,将这股子兴奋劲镇压了下去——没什么卵用的,只要关了门,学生们又会爬起来,哪怕打着手电筒打扑克都要再玩一会儿,甚至还有人想组织试胆大会。
雾原秋不管这些,在被窝里弄了个假人,让冈田直等“讲义气”的男生帮他打掩护,自己翻窗就出去了,偷偷摸摸到旅馆附楼那里等着。
女子大学志愿班就住在这里,而他等了一会儿,才看到三知代穿着素色浴衣面无表情的出现在了二楼窗口,淡淡瞧了他一眼,随手便把卷毛丽华丢了下来。
雾原秋伸手接住,灵力种子震动,意念延伸,正想和三知代说声谢谢,但三知代完全没有鸟他的意思,本身灵力种子震动,打了他一个措不及防,冲散了他的意念,拒绝了他的交流,转身就回去了,让他十分无语。
你怎么还在生气,咱们之前交往是假的啊,我本来就该和千岁在一起,怎么弄得我像移情别恋了一样?
抛弃千岁我道德压力很大的好不好,你就不能体谅一下人吗?要不要搞得关系这么生硬!
雾原秋一肚子槽吐不出来,望向了丽华,问道:“先去玩什么?”
丽华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兴奋道:“都可以,只要你陪我玩,玩什么都可以!”
“那走吧!”
雾原秋领着丽华摸出了旅馆,然后意念扩散开,又找到了一家附近的租车行,强行“租”了一辆观光自行车——他爬墙撬窗进去搬出了一辆自行车,不过给人家留了租车钱,为了这点小钱算个偷盗不值得。
随着他实力越来越高,【正道的光】这天赋慢慢开始有用了,只要他一直做好事,他拿到的额外收益也就越来越高,比如救了狐人一族上万人,他立刻就感知到了极大好处,但反之亦然,抢劫偷盗之类的行为对他也越来越坑爹,日常做事需要格外小心。
“就是这个!”
丽华一看自行车眼睛都亮了,白天她看着就超好玩的,让三知代带她去骑,但三知代又不欠她老爸的钱,自然不会陪她进行这种无聊的活动,理都没理,让她巨生气——明明她才该是这个小团伙地位最高的人,结果没一个把她放在眼里的,简直世风败坏!
雾原秋搬出来的观光自行车是双人共骑型的,两个车座,两套脚踏板。说真的,看起来真的有点蠢的,他还真没想到自己身为人族第一强者有一天竟然要在夜里骑这玩意儿,但没得办法,眼见没搞错,默默就坐了上去,扶好车把道:“上来吧,我带你去逛逛!”
带着卷毛蠢蛋绕两圈,就赶她回去睡觉。
“我要坐前面。”丽华想指引方向,要是白天她还有贵族包袱,会坐在后面当大小姐,但夜里就无所谓了,而且在雾原秋面前她也不用装样子。
雾原秋没意见,反正有他在丽华想摔也摔不了,直接挪到了后面的车座,又用脚撑着地保持自行车平衡,而丽华马上兴致勃勃地坐到了一号位上,然后开始低头研究车把。
雾原秋等了一会儿,不解道:“可以走了。”
“开关在哪里?”
“什么……开关?”
“让它动起来的开关啊!”
雾原秋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这蠢蛋没骑过也该见过别人骑吧!他忍了一会儿才指点道,“自行车是用脚蹬的,手扶好车把,把脚放在脚蹬上,用力蹬,链条会带动轮子,然后就可以向前了。”
“哦,原来是这样,果然是庶民才会用的交通工具!”丽华恍然大悟,立刻又低头开始研究脚蹬,花了好半天才开始用力蹬了起来,终于让自行车动了,但不会拐弯,直奔着灌木丛就去了。
雾原秋赶紧跳下来一把拖住自行车,重新给她摆正了方向,又在后面扶着,仔细指点了她一会儿,终于让她初步掌握了该怎么骑自行车——初步掌握,要是雾原秋一松手,她立马就会摔倒。不过也凑合吧,反正她就是一时兴起,下半辈子会不会骑第二次都说不准,她家里不缺豪车,更不缺司机,用不着自行车代步。
大半个小时后,两个人终于正式上路了,丽华在前面扶着车把,雾原秋在后面提供动力,两个人七扭八歪的开始在公路上晃悠。
如果天气晴朗,在海岛夜间往海边骑,通常是顺风的。白天陆地易吸热,温度会比海面高,气流上升,风会吹向岛屿,但到了夜间陆地失热却比海面快,风就会反过来,开始从岛屿吹向海面。
在传说中,有些年纪老的领航员,哪怕在漆黑无月之夜,仅凭气流变化,就能成功指引船只避开岛屿,免得让船一头扎进了礁石群,弄个船毁人亡。
这种情况在内海的大型岛屿上表现得格外明显,而小豆岛就是濑户内海中的大岛,所以夜间岛风真得很大。
丽华借得风势,骑起来很轻松,再加旅馆是在一个小高地上,顺坡而下觉得丝毫不费力气,没骑多远就膨胀了,开始觉得雾原秋提供动力有些多余,很兴奋地下令道:“喂,你不要蹬了,我要自己骑!”
“还是我帮你蹬吧,你又没怎么骑过车。”雾原秋觉得丽华自己骑肯定很慢,想骑快点转两圈就回去睡觉。
丽华很坚持,她觉得骑自行车没什么难的,庶民都能做好的事,她身为贵族没理由做不好,坚持道:“不要,我要自己骑!”
雾原秋不吭声了,反正他就是陪这卷毛蠢蛋出来转两圈,只要她没一头撞在树上挂了,他就算尽到义务了,别的她爱怎么着怎么着,想自讨苦吃那也随便!
他开始坐在后面打酱油,最多分神保持一下平衡别让丽华把车骑倒了,别的就不管了,而丽华也真是小孩子性格,夜里一个人骑自行车也能兴高采烈,总感觉该让她和小花梨一起玩沙子。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下坡路结束了,成了上坡路,丽华骑得费劲起来,开始全力蹬脚踏板,而就算她用上了全力,弄得一头香汗,车速免不了还是降了下来,她也开始觉得腿发酸发软。
换了个人,八成还要再努力一会儿,毕竟大话才刚说完,但她丝毫没有奋进精神,觉得腿发酸了,立刻就停了车,回头理直气壮道:“我骑不动了,你帮我骑上去。”
等爬完了坡她再骑,上坡没意思,下坡很有趣。
雾原秋不动弹,他才不惯这卷毛蠢蛋的毛病,这家伙都说了不用别人帮忙,那她就该一路骑到底,立刻道:“是你自己说不要我帮忙的,现在拿出骨气来,自己骑上去!”
丽华立刻拿出了手机,晃着一头卷毛威胁道:“我要打电话给我爸爸了!”
雾原秋一瞪眼,他只是尊重犬金院真嗣,可从没怕过他:“你打一个试试!”
丽华也就是吓吓她,真让她打她还真不敢,眼见吓不住只能委屈道:“但我腿好酸!”
“酸一会儿就不酸了!快骑,骑完回去睡觉!”雾原秋不吃这一套,累了正好,累了就快点回去。
丽华又开始生气了,但她拿雾原秋没办法,只能回头嘟着嘴再努力蹬自行车,但这会儿连雾原秋提供的启动速度都丢失了,她也真没多大力气,自行车上坡简直是在龟速行驶,而雾原秋还坐在后面抱着双臂说风凉话:“你要想回去,我就帮你。”
“我不回去,我要在外面玩!”丽华好不容易能让雾原秋陪她玩,这还没跑出几公里,怎么可能往回走,倒是奋起余勇,连屁股都离开了车座,死活要骑上这个大坡,而她这一起身,屁股就正对着雾原秋的脸了,弄得他有些无语,赶紧歪头望向一边。
非礼勿视这一点他还是能做到的,他可是个君子,就是这屁股总在前面动来动去的,他就算用余光也能看得到——难怪三知代要管她叫笨肉,这家伙不爱运动,是有点肉乎乎的,但毕竟是个少女,和前川美咲比起来,圆润度还差一些。
不过潜力好像很大啊,现在趴下,也勉强能算个“or2”了。
等等,怎么开始想这些了?
可能是长久和前川美咲住在一起,时不时就要受到“or2”的冲击,留的印象太过深刻。对,可能还要再加上上辈子互联网上的冲击,这才造成自己这么不纯洁。
没错,就是环境害的,我本性还是极好的,就是被环境污染了!
他赶紧晃了晃头,把这些不纯洁的想法甩出了脑袋,而刚回过神来,就听到一阵轻轻的抽泣声,吓了一跳,赶紧问道:“你怎么又哭了?”
“你欺负我,你就是不想陪我玩,还不让我告诉爸爸。”丽华还在那里费劲地蹬自行车,但金豆豆又掉下来了,她长这么大,一直被人揍在手心里,还真没遭过这么大的罪,越骑越委屈。
你这铁废物,骑个自行车也能把自己骑哭了,真是服了!
雾原秋心里吐槽归吐槽,但看她一边掉眼泪一边还在那里使劲蹬,心不由自主又软了——这事自己办的不地道,都答应带她出来玩了,那起码也该尽力做好,确实不该想着赶紧应付完就回去的。
他是知错能改的性格,直接伸脚刹住了车,叹道:“好吧,我错了,我是该好好带你玩的,换我来带你吧,你到后面来!”
丽华这次老实了,老老实实坐到了二号位,让雾原秋带着她走,而雾原秋骑自行车肯定是没问题的,就是把自行车骑出汽车速度都不是不可能,轻松就上了坡,然后笑道:“你只管坐好,脚可以放在休息垫上。”
“好的。”丽华抹了抹眼泪,心情又好了起来,娇憨道,“我想拉着你衣服。”
“可以!”雾原秋没意见,任意丽华抓住了他的校服衣摆,笑道,“你之前是要去哪?我现在带你去,只要在这岛上,哪里都可以。”
他也想开了,既然都花时间看孩子了,就把孩子看得高兴点,所以就陪着好好玩呗!无论丽华是打算去岛上那海拔八百多米的小山上,还是打算去海里看看,他都无所谓,反正他总能想办法到达的。
“去海边!”丽华打算去捡贝壳,白天她不太好意思,那种行为太庶民了,不符合她的贵族身份。
“那就走!”雾原秋带着她就出发了,两脚生风,也不管偶遇的几个路人一脸惊讶,硬生生把观光自行车骑出了f1赛车的风采。
丽华觉得很刺激,感觉周围景色飞速流逝,自己的一头卷发都在随风飘扬,兴奋的小脸都红了,感觉超级开心——她就喜欢雾原秋这样,给她的感觉很刺激,有种被凶徒绑架,强迫私奔的感觉。
至于车毁人亡,她没考虑过,她觉得雾原秋超厉害的,有他在什么也不怕。
转眼间十多公里一闪而过,她远远就看到路边有一处灯火璀璨,好奇地瞪着大眼睛瞧了瞧,但速度太快了,根本没瞧清楚,连忙大叫道:“喂,那是什么地方?”
雾原秋耳力过人,哪怕她的声音被风淹没了九成七还是听到了,意念扫过,随口答道:“是岛上的夜市。”
度假区嘛,彻夜狂欢是免不了的,小豆岛夜市就是干这个的。
丽华马上来了兴趣,也不管夜市已经被甩到了身后,立刻猛拉“缰绳”,也就是雾原秋的校服衣摆,差点把他勒死,叫道:“我想去玩!”
“不是说去海边吗?”
“先去夜市,再去海边。”丽华也是受了三天罪才混到雾原秋陪她玩一次,肯定要玩个痛快。
这卷毛蠢蛋想起一出是一出,做事毫无目标!
雾原秋肚子里吐槽,但也没反对,拐了个弯又回去了,不过还是忍不住嘴上骂了一声:“下次早点说!”
丽华像个小鹌鹑一样缩了缩头,但没怎么怕,只是晃着一头很好奇地望着夜市越来越近——她还没去过夜市呢,如果不是今晚太伤心太委屈,她八点半就会睡觉的,不然明早起不来,没办法打理头发。
雾原秋在夜市附近停好了车,租的车也没车锁,他就掏笔准备写张纸条贴在了车座上,表示人去夜市了,马上就回来,让岛上的交番巡逻警别把这车搬走了。
至于被盗,他不觉得一辆观光自行车有什么好偷的,这岛上对治安也很重视,这方面他不担心。
而他正忙活着呢,丽华也从车上下来了,但刚一着地腿就是一软,差点跪倒,好在雾原秋反应敏捷,随手一捞就把她又捞了起来,奇怪道:“你怎么了”
晕车晕船的见过的多了,这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晕自行车的,你这是要闹哪样?
丽华揉着腿很委屈道:“我腿好酸,没力气了。”
“腿酸?是腿麻了吧,你一共才骑了两三公里,一多半还是在下坡。”雾原秋不敢信,人不该废物到这种程度的,你以前也多多少少吃了一点灵米啊,体质应该过得去的!
而丽华就是这么废物,她揉着腿很不高兴道:“就是很酸很疼,我和你们不一样的,我又没用过你们这些人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好垃圾!”
垃圾的是你才对吧!
雾原秋以前还真没见过丽华这么废的女孩子,三知代就不提了,在山林间纵跃如飞,就是以前都是可以脚踢狗熊的存在。美佐更不用说,无气满满,活力无限,像个小豆子一样整天蹦来蹦去,完全没有半点娇气,而哪怕是千岁还当病猫时,连夜搜搏食人魔,顶多也就是偶尔拿出呼吸器来偷偷吸两下,也从没叫过苦过叫疼。
以前是知道丽华是个卷毛蠢蛋,是挺废的,但万万没想到,她能废成这样!
他摆了摆手,让丽华侧坐到了车座上,老实蹲下汇集了灵气,虚按着给她舒筋活血,让她的肌肉快点分解乳酸。
真倒霉,陪玩就算了,还要给你按摩,老子真是欠了你的!
他嘴上忍不住骂道:“你真是块笨肉!”
果然只有取错的姓名,没有叫错的外号,以前丽华有司机女仆伺候着看不出来,这单独跑出来了,果然就是笨肉一块,干啥啥不行,废物第一名,估计之前三知代也没少吃苦头,实在看不过才给她起了这外号。
丽华本来坐在那里被按摩,觉得很舒服还挺高兴的,但一听雾原秋也敢叫她的外号,立刻踢着小腿不忿道:“我才不是笨肉,你不能叫我笨肉!”
你不是笨肉谁是笨肉?
雾原秋伸指虚点就制止了她的胡乱踢腿,骂道:“老实点,你就是笨肉,不想当笨肉就自己争点气!”
“我要告诉……”
丽华刚要拿出习惯性的杀手锏,但看到雾原秋目光瞬间凶恶起来,立刻不敢作声了,小脸也红了起来,晃着一头卷毛小声屈服道:“好吧,笨肉……就笨肉吧,看你在愿意陪我玩的份上,你可以这么叫我。”
如果只是雾原秋想侮辱一下她的话,她……
勉强可以接受,毕竟他是特别的。
www.。m.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