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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府的下人不敢因为小叶氏的事去请示白兴言,因为白兴言一听这个事就要发火。

毕竟一尸两命,搁谁谁都上火。

最后还是红氏派了人,带上小叶氏的尸体送到叶家祖坟去,希望叶家能够接收。可惜给叶家守坟的人说了,外嫁的女儿是不能葬回祖坟的,也不接收。没办法,最后只能在叶家祖坟边上找块位置挖坑给埋了。

碍于小叶氏肚子里有一个没出生的胎儿,红氏觉得不吉利,于是在下葬之后又请了高僧超度。一连三天三夜,才算是将婴灵的怨气给消散送走。

这件事情是红氏一手操办的,没有去烦扰白鹤染,因为她知道白鹤染那日为何突然发那么大火。好在那日她并不在场,若是她也在场,红氏想,自己的愤怒绝对不会少于白鹤染。

上都城郊外的一个小村子里,红氏的马车远远停住,然后一个人下了马车,悄无声息地进了那个村落。顺着村中土路,一直走进一个偏僻的小院子。

这会儿正值清晨,红氏因为处理小叶氏的事情,已经在外逗留数日,白兴言知道她是在为小叶氏的事奔波,便也无心理会她几日不回国公府。

小院儿里有个老婆子刚起身,正从水井里提水。这小院儿虽然不起眼,但院中却是有一口独立水井的,只是婆子年岁大了,提不起整桶的水,甚至连半桶都提不起来,只能提起水桶三分之一的水量,如此已经把她累得直喘粗气。

红氏赶紧上前去帮忙,那婆子一愣,见是红氏来了,赶忙就要行礼,却被红氏拦住了。

“元婆,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跟我这样客气?”

那元婆看着红氏时,眼里永远都充满着感激,可是感激的话也说了十几年,再多说就是娇情了。于是她只是笑笑,也不坚持行礼,只将红氏手里的水桶接过来,这才道:“大少爷还没起,老奴提了水去淘米熬粥,夫人这么早过来一定还没用早膳,一起用些吧!”

红氏点点头,又将手里提着的两个油纸包递过去,“路上买了两只熏鸡,撕些鸡丝下来放到粥里一起熬,剩下的留着晌午你跟大少爷一起吃。”

元婆笑道:“还是都给大少爷留着,我一个老婆子吃不了这么荤。夫人到屋里坐会儿,老奴去熬粥。”

红氏点点头,看着元婆离开的背景,心里长叹了一声。

元婆越来越老了,不知道还能侍候大少爷几年,这个小院子住到今年也是第三个年头了,要不要再搬呢?如果搬,搬去哪里?更远的地方?如果不搬,会不会叫人发现?

她走到屋里,村里的房子不能跟上都城的府宅比,这里十分简陋,也很小,一进屋就能看见炕。炕下放了张桌子,是平时元婆和这里的大少爷吃饭的地方。

红氏坐在炕沿上,看着炕上熟瞅的一位公子。这公子十四五岁模样,五官棱角分明,眉浓唇红,脸颊亦如刀削,纵然是闭着眼睛,也能看出样貌俊朗,足以叫人移不开眼睛。

此时他穿着白净的里衣,盖着干净的薄被子,一头黑发随意散在脑后,并没有因睡了一夜而有丝毫散乱。

红氏想,就这个样子,哪家待字闺中的女子见了,都要惊叹一声自此芳心暗许吧?

她偷偷地养着他十几年,就连自己都为这个孩子的样貌感到骄傲,怕是放到君家那些皇子堆里,这样的样貌也是要排在前头的。

可惜,十四年了,她都不敢让这孩子走出所住的小院儿,就是每次为了安全而搬家,也要想方设法把这孩子的脸给涂黑,然后送到马车里,一动也不让动。

红氏看着熟睡的公子,思绪不由自主地就回到了十四年前,想起了那个恐怖的夜。

那一年,她正值女子最好的年华,艳美如花,让她的男人日夜流连。

她也曾骄傲过,也曾膨胀过,也曾动过让自己成为国公府第一人的心思。甚至挤兑过大夫人淳于氏,妄图自己坐上那个主母之位。

可后来惹恼了老夫人,要将她处死。生死关头,是大夫人跪地求情,才救回她一条命来。

她红飘飘最是重义气,也最是知恩图报之人。从那一刻意,她就认定一生追随淳于蓝,再也不争宠,再也不斗气,只乖乖地做个妾室,听正室夫人的话。

可是淳于蓝哪有什么话,那个来自异域的美人秉性温良,脾气好又识大体,两人姐妹般相处,更是姐妹般相称,甚是愉快。

后来她的淳于姐姐有孕,她乐得比自己得了孩子还要开心,光是孩子的小衣裳就做了十几套。更别提小鞋袜、小坎肩儿,就连尿片她都备下了。

大夫悄悄和她说,大夫人很有可能怀的是双胞胎,她更开心,东西更是加倍地做,就等着小闺女小儿子出生,就能穿上她红飘飘做的好看的小红袄。那段日子,每天只要一想到这些她就高兴,她将除了侍候白兴言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淳于蓝安胎,给快出世的大少爷和大小姐做衣裳。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两个孩子的出生会是那样一个悲剧。

那晚,她悄悄跟在处理尸体的下人身后,眼看着那些下人将小小的婴孩子随意丢在林子里,眼看着两条恶犬已经开始向那婴孩逼近,想要把那婴孩当成口粮分食。

她当时就疯了,抱着根粗壮的木棍拼命打狗,竟凭着一股子狠劲儿把恶犬击退,从恶犬口中将小小的婴孩给救了出来。

其实她只是想把孩子好好安葬,因为她看到了白兴方溺死了这孩子,只知这孩子早就断了气息。却万没想到,这孩子福大命大,居然还活着。

当她发现孩子还有一丝微弱的呼吸后,简直欣喜若狂。但她也知道绝不能把孩子抱回去,因为回去就是个死,白兴言一旦知道孩子没死,指不定还要用什么残忍的手段。

她只能抱着孩子没命地奔跑,往上都城相反的方向跑,当时心里就一个念头,跑得越远越好,绝对不能让白家人知道有这个孩子的存在。她甚至做好了要离开白家的打算,要远远地找个地方将这个孩子抚养长大,等过些年再找机会见淳于蓝,告诉淳于蓝这个孩子的存在。

可她一个妇道人家,又能跑多远呢?之前打恶犬时力气都用光了,就算没命地跑,也就跑出十几里路,到了一个小村口时就再也跑不动,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怀里的婴孩子气脉很弱,若不立即请大夫根本就活不长,她思来想去,决定去红家在前方镇上的一个驿馆。

当时的红家已经开始做生意,生意没有现在这么大,刚刚起步,但好在红家人天生都有经商的头脑,几批货跑下来,也有了些底子。

于是在各地建了驿馆,便于往来南北跑商的家仆交货和歇息。

红氏到时,正好红家大老爷红振海刚卸了一批货在驿馆,一看到嫁进国公府的妹子抱了个婴孩子、像个疯子似的往这边跑,就知一定是出了事。于是带着红飘飘从驿馆的后门进去,这才在红飘飘哭哭啼啼的叙述中,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红振海当时都惊呆了,他是万没想到一代文国公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同时他也想不通白兴言为何要这样做,这可是他的嫡子啊!

可是也没工夫再想了,孩子需要马上救治,于是他着人请大夫,又不能说实话,于是只说自己感了风寒,要请最好的大夫。

后来那个大夫治好了婴孩,也被红振海留在身边,做了他的随行医者,再也没让其离开自己半步。就是到了现在,那大夫依然整日跟在红振海身边,从来没离开过红家。

红氏自那时起便开始偷偷抚养这个孩子,一个一个小村庄住下来,有的离上都城近些,有的离上都城远些,总之为了安全,隔两一年就换一次地方,终于将那孩子养到了十四岁。

红氏想着这些事,看着面前英俊的少年,鼻子就发酸。

谁能想到,这么好看的一个孩子,如此英俊的一位公子,他……他竟是个傻子。

大夫说了,能抢回一条命已经是奇迹,实在治不了他的痴呆。红振海说,这是因为一出生就遭遇暴力,伤了脑子,所以这辈子想好起来基本是没希望了。

但红家人都心肠好,红振海更是告诉他妹子,就算是傻子也得好好养着,好歹是条生命,咱们不能跟那白兴言一样,那还叫人么?

可是红氏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给淳于蓝,她怕淳于蓝一冲动就跟白兴言要人,更怕白兴言知道之后查找这个孩子的下落,甚至把她红飘飘也给灭了口。

她心惊胆战地活了许多年,后来歌布出事,淳于蓝死了,就连白鹤染也在府中遭遇那样的困境,她就更不敢说了。

起初她原本是想,这辈子可能也就这样了,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这孩子护好,也算是对得起同淳于蓝的一场姐妹之情,报了淳于蓝对自己的相护之恩。

住在村子里也不错,自己得空就来看看,平时花用是不会缺的,日子可以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可是没想到,她算盘打得好,却禁不起外界那些从来没放弃过寻找这个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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