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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其实是沧蛮山的一段,在方固城之北,连云寨就在燕山之上,最强大时号称铁骑两万。

那一年,兵部准备重新整合聚尚院,让年年亏本的商行振作起来。从数百人之中选出了庄菲菲,当时兵部的老尚书力排众议,只看才学不看男女,将庄菲菲留下。庄菲菲带着几个学徒进燕山寻宝,结果被连云寨的人劫了去。

然后大当家却对她一见钟情,甚至不惜为了她答应了的朝廷的招安。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美好故事的开始。不仔细思考的话,这绝对是一个男主轻裘快马,女主美貌如花的登对故事。然而,这只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有了转机而已。

试想,若非是大当家看上了庄菲菲,那庄菲菲的结局是什么?伙计被杀,她呢?人那么美,下场可想而知。

后来大当家带五千精锐下山,这五千精锐直接并入了兵部的轻骑之中,在之后的战争之中确实立下了赫赫战功。可是没有下山的那些人嗯?剩下的人没有了大当家的约束,越发的暴戾起来。之后分裂,一部分人带着兵器马匹离开,二当家石啸约束不力,本就不是一个有才华有领导能力的人,除了摔盘摔碗发泄之外也没什么本事。

带着人马追击分裂出去的,反而中了人家的埋伏,死伤惨重。

石啸一怒之下,将怒火发泄在了周边的百姓身上。至少十几个村子被夷为平地,也不知道平添了多少冤魂。其实石啸对大当家真的那么敬重吗?若是的话,当年早就随着大当家一块下山了。

大当家走后,连云寨就是他的一言堂,做土皇帝,比归顺朝廷难道不好?对于石啸来说,大当家的离开简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依着他的话,早就做了大当家。只不过,连云寨之中还算有高人,劝他不要做大当家,这样的话还能笼络人心。

前些日子听闻方固城兵力几乎尽数调走去了南疆,石啸的心思就活了。对于连云寨的马匪来说,易守难攻的连云寨固然好,可比不上大燕的都城。若是能一举将方固城拿下,那他就不只是想做个大当家那么简单了,还能做个王甚至做个皇帝玩玩。

这个世上,哪个男人心里没有皇帝梦?

从连云寨到方固城,就算是昼夜不歇轻骑赶路也要走上十几天的时间。大当家才刚刚过世三天而已,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又怎么可能是真的为了大当家而来。

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不思考的人,守城门的将领听闻是连云寨的人是来奔丧的,而且人人都穿白衣,他居然真的就打开了城门。

这一切都按照石啸的计划进行着,然而没想到碰到了一个杀星。

乱兵其实是不受控制的,况且石啸本来就是个军令不明的首领。他一下令开始杀人,那些乱匪就冲出去了,冲的到处都是。

安争从大街的这一头杀到大街的另一头,杀的人不计其数。可是还有很多乱匪冲进了别的巷子,甚至冲进了百姓家里。

安争往前走,看到一户人家开着门,里面哀嚎之声很大。安争大步走进去,门口面忽然一个马匪闪出来,一刀砍向安争的肩膀。安争的手抬起来,恰到好处的抓住长刀,然后将长刀夺过来顺势一劈,噗的一声将那马匪从脑门道肛门劈成两片。

这刀只是凡品,一刀劈开一个人已经崩了几处。安争进屋门的时候,屋子里三个马匪甚至连头都没回,依然在疯狂的撕扯着这家里女主人的衣服,而男主人已经被砍翻在地倒在血泊之中。

安争长刀一扫,三颗人头落地,那喷洒出来的血,洒了女人一身。那光滑赤裸的肉体上溅了一片血红,看起来有一种凄美之感。她身材极好,本在拼命挣扎,那三颗人头忽然飞起来吓得她惊叫了一声,再看时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提到站在自己面前。

安争从地上用长刀挑起来一件衣服,侧着头不看她:“穿上,跟在我身后。”

那女人也不知道怎么了,竟是没有想到抗拒,很快就披上了衣服跟在安争身后出了门。她脚上没有穿鞋,下身也没穿衣服,幸好上衣足够长,遮挡住了那丰满圆润的臀,可那一双白晃晃的长腿,依然充满了诱惑。

前面街边,一个马匪一脚将路过的百姓踹翻,提起刀刚要捅出去,身后一股大力传来......安争捏着他的脖子往前一推,那人的身子好像炮弹一样飞出去,脑袋重重的撞击在墙壁上,直接撞了个千树万树桃花开。

“跟在我身后。”

安争将那看起来有些苍老的男人扶起来,那老者嗯了一声,然后看到了安争身后的女子。他沉默了一下,将自己身上的长衫脱下来递给那女子,女子连忙道谢。

安争从这条大街重新杀起,屋子里有马匪就进屋去杀,大街上有就在大街上杀。因为担心还有马匪出没救下的人再次遇到危险,救一个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后,救一个添一人,渐渐的,安争杀穿了三条大街之后,身后已经有上千人的队伍了。

而这个时候,方固城里为数不多但训练有素的城防军开始反攻了。其中原本驻守在兵部之中,守着兵械库的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兵是绞杀马匪的主力。大街上,这一百名铁流火的重器分成几排,然后横扫向前。虽然不如在平原上冲锋杀敌,但这样向前涤荡,也有一股别样的肃杀。

马匪越来越分散,可他们性子里的阴厉暴烈却变不了。就正如草原上的狼一样......传闻之中,草原狼是这个世界上最贪婪的物种。饥饿的狼群会完全不顾风险的对马队发动进攻,明明知道牧民手里的弓箭和弯刀不好惹,但为了吃肉还是会疯狂的扑出去。

草原上的人说,草原狼若是咬住什么东西是绝对不会松开嘴的。他亲眼见过草原狼咬在马肚子上,马疼的狂奔,踩烂了狼的下半身。即便如此,那狼也不肯松开嘴,最后狼和马同归于尽。

这些乱匪就是这样,一开始做着春秋大梦。现在安争一个人就把他们的大梦打碎,现在就剩下贪欲了。他们疯狂的杀人抢劫,只要是女人就被他们侮辱。

安争身后的队伍越来越大,看起来壮阔,可那都是受害者。安争身后的人越多,证明那些马匪做下的恶越大。

大街小巷,到处都在厮杀。

年轻人终于觉悟,他们开始拿起来一切可以成为武器的东西跟马匪拼命。从一开始的不敢反抗,都后来逐渐的行成了一定的规模。他们血气方刚,只是习惯性的恐惧。当他们拿起武器的那一刻,他们都是英雄。

战争持续的时间从中午到晚上,又到第二天天亮。

肯定还有马匪是漏网之鱼,他们扔了自己的兵器和战马,脱掉带血的衣服就能混进人群。依然还在反抗的都被乱棒打死了,这是方固城有史以来第二次全城无眠。上一次,还是幽国和永国霸国的联军险些攻破方固的时候。

一个被推翻了的茶摊里,安争坐在凳子上怔怔出神。

他往四周看了看,大街上到处都是尸体,近万的马匪用尽方固城里,也不知道祸害多少百姓。城中的守军在有组织的继续排查,不过现在已经找不到几个马匪了。

肃勇将军王英文找到安争,脸色发白。他年纪并不大,只有二十五岁,是兵部尚书王开泰的侄子。现在方固城里,王英文的军职最高,带着不到三千守军负责方固城的安全。但这三千守军,其中有两千人是招募的新军,还没有经过多少正规训练。

昨天的乱战,一开始他们还是被击溃了的,若非安争一个人力挽狂澜,马匪说不定已经将守军杀光了。纵然那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再悍勇,人数也太少了。

“国......国公爷。”

王英文看着安争,嘴角都在颤抖着:“卑职有罪。”

“昨天是谁在城门当值?”

“是杜忠武。”

“人呢?”

“卑职马上把他叫来。”

没多久,一身是血的杜忠武脸色惨白的过来,看到安争之后扑通一声跪下。

他抬起头看了看安争,张了张嘴却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你找个地方自尽吧,我会给你一个战死的名声。但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夺下你的军职,你过去的荣誉,你身上属于军人的一切。”

“卑职......知道。”

“我会安置好你的家人。”

安争摆了摆手:“传令下去,让军中所有人知道这件事。如果不疼,就不会有人长记性。我记得我给你们每个人都涨了至少三次俸禄,这钱不是给你们享受用的。从参军的那天起,你们就应该明白,军人的职责是什么。也许你们认为这不公平,认为凭什么你们要保护别人,要打打杀杀,每天都没准被谁杀了。那点银子,真的够买你们的命吗?”

“不够,每个人的命都是无价的。”

安争抬起手指了指远处:“城里死了多少人?他们加起来,比你的命要重。”

杜忠武站起来,附身一拜:“卑职是死罪,但卑职不敢在贼死尽之前死,卑职请求给我一队人,在城中搜索。等到残匪肃清,卑职......卑职就死。”

安争嗯了一声:“你去。”

然后安争看向王英文:“你用人不对,调度无方,乱起之后你比手下人心还要乱,说明你没能力做这个将军。自己把甲胄卸了,然后去南疆找你伯父王开泰从兵做起。”

“卑职......遵命!”

王英文抹着眼泪走了,连头都没敢回。

安争长长的叹了口气,站起来的时候,看到了那人人身上带血的送葬队伍。昨天至今日,出殡没有成,死人没有送走,却不知道救了多少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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