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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栈房门前,还没走进房间,就听到里面胡飞凤正在和元宝对话呢。
就听胡飞凤用充满蛊惑气息的语气说道。
“小家伙,你还是跟我走吧,做我的坐骑,我可是胡氏部落的大小姐,权力,财富,身世……哪一点不比项云那个刻薄讨厌的家伙强,你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保管不会后悔!”
旋即就听到元宝稚嫩的声音响起。
“可是老大说过,他会给我酒喝。”
闻言,胡飞凤不屑嗤笑。
“酒?那算哪门子好东西,你做了我的坐骑,等你长大了,我给你找一百个老婆,什么荒兽种属的,甭管多稀有,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给你找来,到时候,你天天都可以跟她们睡觉觉。”
“可是我不喜欢睡觉觉呀,我喜欢喝酒。”元宝十分执着。
“哎……真是个没出息的娃儿,行,你要喝酒是吧,你跟我走,你想要喝玉露琼浆都行,要多少有多少,行不?”
元宝沉默了一阵。
“不行!”
“为什么呀?”
“老大说过,漂亮女人的话不能相信,胸大又漂亮的女人,更不能信!”
“我……”胡飞凤彻底被元宝打倒,一时被噎得是哑口无言,心中对项云更是恨得牙根直痒痒。
此刻,项云适时地推门而入,胡飞凤正愁没地方发泄郁闷,双手叉腰,一副泼妇骂街的姿势,朝着项云就要倾泻她的滔天怒火。
而项云此刻眉头紧索,明显在思考着什么重要的事情,见到胡飞凤迎了上来,项云随手从怀中取出了一包东西,丢给胡飞凤,径直走向了里屋。
胡飞凤一愣,下意识的接住项云抛来的东西,眼看着项云走进了里屋,胡飞凤转身,有些狐疑的打开了手中纸包。
一打开包装,就看到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盒盒胭脂水粉,上面鸳鸯戏水,雕龙刻凤,雕刻着各种精美的图案,款式众多,足有十几种之多。
一时间,胡飞凤有些愣住了,双眸呆呆的望着手中之物。
“这……这是给我的?”
胡飞凤转身询问,项云却已经走进了里屋。
看了看一旁还没有桌子高的元宝,很明显,这些东西只可能是送给自己的。
一时间,胡飞凤那已经再度变得娇颜美丽的脸庞上,表情显得有些复杂。
从小到大,除了他父亲,她还是第一次收到男性的礼物,而胭脂水粉这种东西,更是从来没有人送给她。
倒不是胡飞凤魅力不够,相反,以她的家世和容貌,族内不知道有多少男子不惜代价的,想要讨胡飞凤的欢心,可惜这一切都被胡飞凤恐怖的实力,以及彪悍的性子给生生遏制!
先别说送礼了,就连壮着胆子上去搭讪几句,都有可能,被不耐烦的胡飞凤狠狠教训一顿,在床上躺上个十天半月。
胡飞凤天赋绝佳,自幼便有着胡氏部落第一天才的美誉,为了撑起这个名声,不堕胡氏部落的威风,胡飞凤比之常人更为努力修行,甚至因此培养出了比男人还要彪悍的性格。
根本就没人敢对这位暴力美人表露心迹,更别说冒冒失失的送礼,万一被胡飞凤打上家门,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特殊的原因,项云原本只是为了从摊贩老板那里探话,顺便购买的胭脂水粉,甚至还是用胡飞凤的钱买来的东西,竟然让这位大大咧咧,彪悍无比的胡大小姐,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然给我送东西?还是送给我女人的胭脂水粉?难道他是觉得我不够美?
胡飞凤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白嫩的脸颊,余光还瞥了眼房间里的那面铜镜。
铜镜之中,美人如玉,亭亭玉立,即便不施粉黛也堪称天姿国色,身材更是好的没话说,按道理,应该不至于被男人嫌弃吧。
我又不丑,他为什么要送我这些东西?难道是为了弥补之前将我打伤了?
怎可能,这家伙坏的透顶,怎么会有这么好心?
胡飞凤脑海中充满了各种疑惑,将项云准备这份“礼物”的用心,想出了无数种可能!
胡飞凤没有发觉的是,自己似乎也突然变得像很多小女人一般,开始了所谓无聊的胡思乱想。
甚至在她心底深处,隐隐有一丝慌乱,这种感觉,胡飞凤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出现,让她心情十分复杂烦躁!
“咦……这是什么呀?可以吃吗?”
这时候元宝的小脸忽然凑上前来,看着胡飞凤手中的东西,一脸认真的询问道。
胡飞凤下意识的双手一合,将这些东西重新包裹住,一时间,竟是显得有些慌乱,连俏脸都是微微有些发烫!
“小孩子家家的,懂个啥,这就是一堆不值钱的垃圾而已!”
说罢,胡飞凤直接将那所谓的垃圾,收入了自己的储物戒中,连胡飞凤自己都有些奇怪,她竟然没有将那个恶人的东西,直接从窗户外扔掉!
本想从储物戒中将那些东西取出来扔掉,想了想,又觉得有些麻烦,算了吧,放在里面也不占位置,更何况,这家伙这么可恶,拿他几件东西也算是报复他吧……?
嘴上虽然这么说,胡飞凤却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凳子上,陷入了沉思之中!
而里屋的卧房内,项云盘膝而坐,手中正拿着那枚锈迹斑斑的铜币,神念探入其中,细细研究其中的一幅地图,却全然不知道,自己嫌搁手,随手丢给胡大小姐的一包东西,竟然会引得胡飞凤这般的心绪不宁起来。
将铜币中的地图反复研究了良久,项云终于收起了铜币,脸上的表情颇为感慨,自言自语道。
“想不到这蛮荒大陆的疆域竟然如此广阔!”
通过奇货居的老板所言,再集合这张地图,项云发现,蛮荒大陆的面积不是一般的大,甚至是三个天璇大陆的大小。
而蛮荒大陆之中,除了圣宗处在蛮荒大陆中心,占据了一块灵气最旺盛的地方,整个大陆八成的疆域,都被八大部落掌控!
也就是说,八大部落,一族就掌控着近一成蛮荒大陆大陆的疆域,面积之广,简直超乎项云的想象。
从他们所处的旱龙城出发,即便以他和元宝的遁速,从最近的路线,离开胡氏部落的领地,恐怕都要数月时间。
这还不是让项云最为苦恼之事,因为项云发现,若自己想要赶到联盟商会,还需要花更长的时间!
在奇货居内,项云从那老头子那里得到了,不少关于联盟商会的信息,说起来,联盟商会在蛮荒大陆的地位的确有些特殊。
可以说,联盟商会在蛮荒大陆实力不弱,真正的战斗力,甚至不弱于八大部落,在蛮荒大陆名声十分响亮。
可是联盟商会在蛮荒大陆内的地盘却少的出奇,除了在圣宗统辖的区域,有一块区域作为大陆总部所在,在八大部落辖区内,每一个部落,仅有数座大型属城,其他地方,均不会设立分部和城池。
而且联盟商会直接与八大部落和圣宗进行生意往来,八大部落管辖下的的各方势力,都不敢,也不能与联盟商会有任何生意上的往来,这是圣宗明文规定之事。
这一切与联盟商会在天璇大陆,层层渗透,参与各种活动的生存方式,截然不同。
项云倒也大体明白这是什么情况,比起天璇大陆群雄割据,各方势力混杂的情况,蛮荒大陆却是不然。
蛮荒大陆以圣宗为首,是当之无愧的大陆统治者,而后八大部落听命于圣宗,镇守八方,整个蛮荒大陆可谓是铁板一块。
联盟商会虽然强大,可是想要渗透蛮荒大陆却十分困难,圣宗和八大部落为了巩固在大陆上的绝对地位,也不会愿意联盟商会插手大陆的管理。
尽管如今的蛮荒大陆同样出现了一些内部问题,项云也不得不感叹,圣宗的实力之强,竟然能够掌控整整一个大陆,这实在是天大的手笔。
不过如此一来,联盟商会的属城太少,整个胡氏部落也只有三座属城,如今距离项云最近的,是胡氏部落正西方的“金赡城”。
这座古城足有数万年的历史,乃是联盟商会在胡氏部落建立的第一座属城,随后又陆续建立了“木陵城”、“丰淼城”等两座属城。
即便是距离自己最近的金赡城,一路飞遁过去,最少也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到时候,还不知道那里有没有,能够直接返回天璇大陆的超级传送阵。
这都还是其次的,更关键的是,项云此刻身边带着胡飞凤这个定时炸弹,胡氏部落的大小姐,项云猜想胡氏部落现在,恐怕已经发觉了异常有所行动。
要是自己再带着胡飞凤,长途跋涉的赶向金赡城,半途上恐怕就要被拦截下来。
“不行,看来还是得想个办法,以最短时间赶到金赡城,迟则生变!”
项云心中回忆着在奇货居老板那里了解到的,有关胡氏部落的情况,心中暗暗拟定一个计划!
胡氏部落的辖地内,共有十二座“主城”,一百零八座“陪城”,一千二百座“平城”,数以万计的“小城”,眼前这座旱海城就是一座平城,但因为地处东南边境,是最低级的平城,也就只有一位宗师镇守,换做其他高级或是地处要害的平城,甚至有数名乃至十名位宗师镇守。
至于陪城,则是比平城更高一级的城邦,辐射周围数座平城,城内有大宗师级别的强者镇守,统领下一级的平城。
仅仅从陪城的数量上来看,就把项云惊的不轻,一百零八座陪城,就算每座陪城只有一位大宗师,那也是一百零八位大宗师了,这还是往最少了算,估摸着胡氏部落的大宗师强者,至少有两百多位吧,这还没算十二大主城的高手。
大宗师之上,还有大圆满之境,突破大圆满之境,便可跨入尊级强者之列,成为匹敌圣级强者的超级强者,项云极度怀疑,这些主城内,甚至有都圆满和尊级强者镇守。
由此可见,蛮荒大陆的整体实力,比起天璇大陆恐怕还要强大许多,由不得项云不分外小心。
如今项云的打算便是,先赶到旱龙城周围,最近的一座陪城,再借助城内的传送阵,直接赶往金赡城。
因为只有陪城级别的城邦,才会有胡氏部落建立的传送法阵。
只不过,传送法阵乃是胡氏部落极为重要的资源,恐怕会有众多强者镇守,想要借助传送法阵,而又不引起怀疑和注意,这倒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项云心中又开始紧锣密鼓的谋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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