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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当天曹云回到律师所已经是傍晚六点。全身疲惫,趴在客厅沙发上一动不动。高山杏手指推了推曹云背部,证明还活的:“吃饭了。”
曹云挣扎起身走向餐桌,律师所的人大部分都在,司马落打杂的也在。曹云坐下,高山杏盛汤:“听一航说你今天又大获全胜。”陆一航出席听审。
曹云:“不提公事,我明天还得去保险公司和海洋聊一聊。司马落,桑尼不错,可以考虑挖到检察院去。”
司马落问:“比我呢?”
曹云一怔:“你是司马落?”这说话口吻完全不像。
司马落道:“我新学到一条,当别人捧你,无论是讽刺,还是真心,或者是客套,你顺竿上就对了。”
曹云:“你比他强。”
司马落:“那是应该的,谢谢配合。”
曹云:“不客气,云隐呢?又不在?”
高山杏:“据说和一位什么老师,学看风水去了。”
“学风水?”曹云想了一会,问:“老师漂亮吗?”
陆一航连连点头:“非常漂亮。”
曹云叹气:“看来他又要拿证。”
云隐近期在律师所的时间越来越少,律师所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场所。刚开始挺新鲜,慢慢的感觉没意思。于是又开始混迹派对,寻找猎物,重新过上纸醉金迷的堕落生活。
司马落道:“西斯案两天后正式开庭。”
“西斯?”我特,怎么把家伙忘了。
西斯汽车后备箱发现一只手,是其同事珍妮的手。鬣狗绑票了十名西斯同事,这环节是有理有据,警方认定鬣狗绑架十人,杀死其中三人。但是珍妮呢?鬣狗从来没有承认过珍妮遇害和他们有关。
根据事实证据,检察官最终还是对西斯提出了指控。
曹云:“这案子控方优势不大。”
司马落同意:“大家都知道是鬣狗干的,只不过没有证据证明是鬣狗干的。只要辩护律师将事件联系到鬣狗上,基本就清楚了。”
曹云伸头:“谁是检控官?”
司马落:“王磊。”
曹云想了一会:“和王磊打过官司,也算是熟人了,一直没有机会进一步认识。司马,帮我约下,明天一起吃个午饭或者晚饭。”
所有人一起看曹云,曹云回视:“怎么了?我不能有社交圈吗?”
大家没说话,互相客套:“吃菜,吃菜。”
“味道不错,就是很咸。”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谁不知道你想干嘛。
无所谓,虽然知道你们知道我在撒谎,但是我还是要撒谎。
……
和王磊的饭局在中式餐厅的包厢。早上十点开始吃饭,王磊带来了本案所有的资料。王磊是不是一位合格检控官不说,但最少是一位优秀的助手。他的资料整理的非常清楚。如同图书馆一样,想查询什么资料,看编号就可以。
曹云:“要弄死西斯,第一点是动机。”
王磊:“曹律师,我没想弄死西斯。”
曹云:“哦!”
王磊忙道:“如果能正规从法律渠道上判定西斯有罪,是我职责范围。”
曹云问:“西斯律师是谁?”
王磊回答:“是美国领事馆雇佣的一名美籍东唐裔国际律师,对东唐法律非常了解。”
曹云开始抽资料:“第一点是动机。”
王磊:“动机是?”
曹云把几张资料一放:“这是动机。”
曹云翻找一会,拿出几张:“这是背景设定。”
王磊边看资料边问:“曹律师,你和西斯是不是有仇?”
曹云道:“没有,我不能让东唐检察官被美国人看扁,我大东唐什么人才没有?你说对吗?”
王磊连连点头:“对,对。”爱东唐大是大非的问题了。美国人是公认的不是好东西,怎么不好不用管,大家说不好就是不好。既然和美国人打官司,输了就有失国体。
王磊想的是司马落和自己说的话,你别管那么多,你就跟着学。他愿意免费给你上一课,对你来说只有好处。西斯死不死是法官说的算,只要你不做违法的事,就履职尽心将西斯定罪。
午饭从上午十点一直吃到晚上十点,中间休息了两个小时。两人对案件进行重新整理,曹云以模拟庭审方式否决了王磊之前的指控方法。王磊学到知识没有还不知道,但是他更了解了曹云。这家伙是真小人,有仇必报的真小人。
仇?不仅是林落之仇,林落之仇算是不好说的仇,拿不上台面来。但是西斯监控曹云手机,这才是仇。当然主要是因为林落的缘故,而不是手机的缘故。另外,西斯成熟,帅气,绅士等,都是曹云想弄死他的原因。
为什么?不为什么,曹云本就不算好人。他不知道以德报怨,他只知道有仇不报非君子。
……
西斯案正式不公开审理。
西斯后备箱原本放置备胎的位置有珍妮一只断手,珍妮尸体在某地下停车场的僵尸车内发现。如果就这样,控方是不会起诉西斯的。问题在珍妮的内衣上发现一点点的血迹,经过dna比对,证实是西斯所有。在西斯后背发现抓痕。
西斯承认自己和珍妮有谈心的行为,不过根据警方询问三脚猫小组其他人,其他人均表示珍妮和西斯纯粹是上下级关系,未发现任何暧昧关系。
第二个证据,珍妮是7号晚上去参加漫展,遇害时间是8号凌晨四点。西斯是8号早上八点从住所开车前往西镇,期间西斯开车到某地下停车场,前往超市购买了口香糖,玻璃水,古龙水,薯片等物品。巧合的是,这个停车场就是珍妮抛尸的停车场。
西斯:我傻啊?抛尸我难道不会抛干净吗?
不好意思,法律对智商高低一视同仁。
辩方也有很多证据。假设是西斯抛尸,那么为什么汽车没有发现其他线索,只有一只手呢?其次,西斯解释了珍妮和自己有关系,说明了珍妮内衣有血迹的原因,西斯的解释已经提供,警方需要证据来反驳西斯。
按照正常程序的证据论证,会被对方律师各个击破,没有半点意义。
质询环节开始。
王磊站起来,做了几个伸展运动,深呼吸,搓手,开始:“被告,你说自己和死者有染?”
西斯点头:“是的。”
王磊:“死者同时是你的下属?”
西斯:“是的。”
王磊:“你们有没有矛盾?比如吵架,吵过架吗?”
西斯:“没有。”
王磊拿稿子念:“我重复一下问题,你在东唐工作这段时间,是否和珍妮有过争吵的行为。请注意,如果在我再三询问,你仍旧撒谎,并且我能证明你撒谎,你将获得去看守所一……你将可能被指控伪证罪,妨碍公务罪。”
西斯回答:“没有,珍妮是一位很乖巧的女孩,很听话。”
王磊看稿子念:“转身看大家……不好意思。”
王磊转身看大家:“大家都听清楚了,西斯说,珍妮很乖巧,很听话,并且他们之间没有争吵。那么这里我就有个问题了。在珍妮出事之前,你作为公司的领导是不是下令,不得单独外出,不得夜晚外出?”
西斯:“是。”
王磊:“你对珍妮晚上参加漫展一事怎么看?你同意了吗?”
西斯:“如果检察官阁下是问,有没有因为工作上的事发生争吵,我会回答有。”
王磊看稿子:“哎呀呀,哎呀呀……你现在又说有了?我现在对你人品有所怀疑,我不清楚你的证词到底有多少是实话。请问,你能保证接下去回答我的问题都说实话吗?”
西斯不语。
王磊看法官:“法官大人,美国人似乎不太看得起我们东唐的法庭。”
西斯忙道:“不、不,我只是在思考。”
王磊:“思考?说实话还需要思考?为什么说实话还需要思考?”
司马落今天观战,知道这是曹云一惯战术,先质疑的信用和人品,为接下去质疑你的证词打下基础。这么做即使没有收到回报,只是浪费点时间而已。司马落慢慢的感觉到控方的优势,只要控方不按照死程序进行提问,就能有效扰乱被告、证人的证词。当然,这对检控官要求很高。
西斯道:“我在回忆我的口供。”
王磊问:“你坚持珍妮是一位乖巧听话的女生?或者是因为珍妮已经去世,所以你才这么说?请说实话。”
西斯道:“珍妮对上司的命令服从性非常高。”
王磊:“珍妮和你谈心是因为你的命令。”
“反对,和本案无关。”
王磊忙看稿子:“法官大人,我这么问是有原因的。”什么原因,稿子上面写:先忽悠住法官,没原因法官也不会让你坐牢。草!稿子是开庭前一个小时王磊才拿到的,根本没有详细去看。他不知道这是曹云在脑海中模拟庭审后,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状况进行了归纳与解释。是非常花费心血的一件事。为了复仇,曹云很下血本。
法官一听,有原因,道:“请控方快点进入正题。”快点说明原因。
王磊看西斯,西斯无奈回答:“严格来说,是珍妮主动的。”
王磊道:“根据我的了解,你们公司是坚决反对办公室恋情的。一旦发现,轻则调岗,重则解聘。是这样的吗?”
西斯:“是的,不过我们没有恋爱,我们只是……”
王磊打断:“你妻子遇害,你加入三脚猫计划,而你却是为了泡妞?你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对得起自己的亡妻吗?”
西斯拽拳头许久没吭声。
“反对。”
王磊马上道:“法官大人,马上就进入正题,这个问题很重要。西斯,你和珍妮谈心,是否对亡妻有愧疚之心?有,是正常的。没有,也是正常的。”
这就是典型的曹坑,你要选哪个?一边是刀山,一边是火海。
西斯稳定情绪回答:“我妻子已经过世多年,我和珍妮没有灵魂上的交流,对此我并不感觉愧疚。”
王磊:“你们的行为违反你们公司的规定,你心虚吗?或者你根本就不在乎公司的规定?”
西斯反问:“这时候不是应该论证证据吗?为什么检控官一直抓着这件事不放?”
王磊道:“因为你的证词说,自己没有杀害珍妮的动机。我现在在证明你不仅有杀死珍妮的动机,而且有充分杀死珍妮的动机。”
西斯心中叫糟糕,王磊找到矛盾。自己和珍妮的关系,导致自己违反公司规定。出现了利益,自己就有可能为了掩盖这一事件,选择杀死珍妮灭口。
西斯很难解释,公司确实有规定,但是他和珍妮只是谈心,没有灵魂交流,各取所需而已。公司对这种事一般不会过问。检控官以挖掘机的态度准备深挖,那就很麻烦了。因为珍妮已婚。
道德,规定等双重不停拷问,以此坐实自己杀害珍妮的动机。
百口难辨!
你说和珍妮谈心与灵魂无关,法律不理会你的灵魂,只知道你和珍妮谈心了。
辩护律师见西斯这模样非常担心,这些问题他们事先没有讨论过,有没有想到检控官会从这个点入手,而且死咬不放。
第一种选择,西斯解释说明灵魂这玩意还是属于亡妻,不过这样不仅解释不清楚,反而会让陪审团们对西斯人品产生厌恶。
王磊手上稿子有很毒的问题:你们谈心时候,你还戴着婚戒吗?你们谈心时候,讨论过你的妻子吗?你们谈心的时候,你想过珍妮的丈夫吗?你要讨论灵魂,我们就来讨论灵魂。成年人谁的灵魂会一尘不染呢?
王磊本着坐实西斯存在杀死珍妮的动机为理由,辩护律师完全无法反对王磊的质疑问题。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的满头大汗,心中那个爽。这难道就是赢家的快乐吗?
第二种选择,不谈灵魂,承认事实。承认自己因为和珍妮的事违反公司规定,存在一定的担忧。但是否认自己有杀死珍妮的想法。这等同是承认存在动机。
选哪个?同样的,一个选择是刀山,一个选择是火海。
西斯没有看见火海,只看见了刀山,于是选择了第二选项:“是的,因为公司的规定我还是有些忧虑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过杀害珍妮的想法。”
王磊:“我们来看看你的口供,很有意思。第一次口供,你只承认珍妮和你是工作关系。第二口供,因为技术人员找到了血迹,还有你后背的伤痕,你无奈承认自己和珍妮不仅只是工作关系。第三次口供,你说明和珍妮的私人关系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关系。现在,你又说为和珍妮的私人关系感觉到忧虑……被告,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你是人格分裂,还是在分裂人格?”
辩护律师:“反对……”
王磊拍案怒起:“我现在在问为什么被告的证词不一样,有什么好反对的?”好爽!
普通人是不会有这样的错误,一旦被问开,基本就撂了,有什么说什么。反而是有一定经验的人,他们会察言观色。如同挤牙膏一样,实在不行,就挤出一点,尽可能少的提供信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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