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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九尾,你的看法呢?”
九尾回答:“节目组给陪审团24小时,实际上陪审团工作超过24小时。按照酬劳,每位陪审员可以获得一万美刀。如果没有一致结果,他们拿不到这笔钱。一万美刀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认为最终肯定会为了钱而妥协。”
曹云道:“犯叁案把陪审团给扒干净了,假设还是嘉宾当陪审团,没有这么多事,影响也不会这么大。我们似乎帮助了烈焰质问了司法。”
九尾道:“我认为东唐法律体系是非常好的。和美国不同,美国是所有案件都有陪审团,繁且烦。东唐在重大案件使用陪审团,陪审团的素质要高过美国人陪审团。更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在诸多大案陪审中,陪审员们是非常认真的专心的。不过,犯叁案有个强烈的主观原因,这很容易引导陪审员主观情绪。加上陪审员都是各网络板块的领军人物,他们的特点和立场非常鲜明,难以容下沙子。”
九尾:“不仅是陪审,社会上很多矛盾都是依靠妥协和转嫁来避免的。陪审团内部必须有人妥协,未必是坏事。法律既然给了陪审这个游戏规则,我们就应该遵守这个规则,我认为我还没有资格对规则说三道四。再者,任何规则都存在漏洞,我希望东唐的法律体系是最不坏的体系,不指望东唐法律体系是最正确的体系。”
曹云道:“因为没有最正确的体系。”
九尾点头:“是的。”但凡能掐起来的都是因为没有完整正确的原因,诸如万有引力没人去掐。
曹云沉思片刻:“按照我和烈焰打交道的经验,我认为犯肆很可能是对犯叁的补充。”
犯肆在犯x中特别之处是,他是唯一一位没有被捕,没有被告,甚至不是嫌疑人的嘉宾。
……
陪审团一夜无眠,节目组每三小时送上食物,吃了吵,吵了吃。一直到早上七点,大家筋疲力尽的暂时休息。
下午一点,陪审团战火再燃。转变成法律派和人情、渣死派的交战。法律派属于理性派,人情派和渣死派属于感性派。但是感性派所说并非没有道理。冰冷无情的法律诞生基础却是感性。陪审团出现到发展的原因是把权还民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原始部落来说,多数人意见已经成为主要意见。古文明时期以多数人的感性好坏为参考定下条文即是法律。大部分情况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多数人的意愿,否则法律很可能因此被废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府政的权利,表达了民意。好和坏各说纷纭,以曹云看法,陪审度制是好的,但是需要相当不错的市民素质为基础。
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悖论,现代法律中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法学家对此解释,制定法律以多数人意见为主,执行法律不允许少数服从多数。他对此解释,一个城市有一千个人,九百九十九个人殴打另外一个人,九百九十九个人都犯法了。假设在殴打之前,九百九十九个人通过多数优势,确立殴打另外一人不犯法,那么他们的殴打行为就不犯法。
按哲学来说,陪审团十一人各持观点没有错。不过世界秩序是妥协或者逼迫妥协的世界,无论分歧多大,利益之事最终还是要有结果。以理服人,服不了就协商,协商不了就通过法律解决。法律解决不了,那只能通过拳头解决了。
陪审团要在晚上八点之前拿出一致意见,就必须有人妥协,或者互相妥协。下午一点开始,陪审团进入了博弈状态。
博弈办法很多,锤子剪刀布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解决办法,也许最合适,不过太儿戏。都是成年人,必须玩点技术。首先陪审团通过会议先确立问题的解决办法:少数服从多数。各派开始拉票。诸如分歧不大的正当防卫派和防卫过当派就可以进行协商,争取票数,毕竟相比他们认定的罪名,谋杀罪实在是荒诞无稽。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派处于三者之间,是大家共同争取的目标。一旦进入投票博弈,结果呼之欲出。两个极端的正当防卫和谋杀罪很难拉到足够的票。如果势力分部均匀,投票博弈结果必然是趋向中性。
傍晚六点,陪审团有了结果,他们尊重真实案例的判决,裁定犯叁防卫过当。
因此控方输掉了官司,孙地和云隐组成的辩方获得了五十万刀的项目奖。这个案子,这个结果足够有兴趣的网民争论十天半个月。他们不知道的是,即使争论十万年也不会有结果。陪审团有结果是因为有奖金,不菲的酬劳逼迫他们必须拿出结果。
在结果宣布之后,管家宣布了一个消息,请陪审团们留下,为下一个案子做陪审。每日五千刀薪水照发。
……
犯肆案在第三天案发,实际上实在说不上是案。
东湖有两名儿童不顾禁止标志,逃课并且瞒着大人下河游泳导致溺水。当时岸边犯肆正在钓鱼,并且事前还劝告过儿童不要游泳。当时犯肆接到妻子电话,妻子称自己有事,让犯肆赶紧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
犯肆收拾好渔具后,发现一名小孩溺水,一名小孩在救助溺水小孩,并且呼救。作为原潜水教练的犯肆没有救他们,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后离开东湖。
事发后监控曝光,网友们搜出犯肆的身份。犯肆不仅在网络上被攻击,而且还有热心网友组团私下找他麻烦。泼油漆等算轻的,犯肆在一周内被殴打了三次。因此此事,犯肆和妻子双双被解职,其两个孩子也遭到幼儿园退学。并非他们的上司或者幼儿园的原因,是网友们逼迫着他们上司和幼儿园,希望通过一些手段对人面兽心的犯肆进行惩罚。
事情发酵后,理智声音被淹没,犯肆成为了网民们狂欢的盛宴。妻子如网民所愿,和犯肆离婚,带走了两个孩子,网民对此胜利高兴不已。但伴随着明星轨出,犯肆很快被抛之脑后。要么说再大的事,没有明星轨出解决不了的事。
这案子根本不是案子,法理也就是法律基本原理:阻人为恶,不逼人为善。除法律中规定一些职业有救助的义务外,对普通人是不强加救助责任。
犯肆如果做被告肯定不成立。今天是犯肆做原告,被告是网民。犯肆被袭击后曾经报警求助,警方抓捕多人,但由于犯肆伤势不严重,对涉事人员或者警告,或者罚款,或者拘留处理。
被告并非清晰的主体,而是模糊的对犯肆施加了网络暴力的网民。犯肆不要求赔偿,不想追究任何人责任,他就想知道,如果这些人站到被告席上,那么他们触犯了多少条法律,他们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答案:网络暴力只涉嫌侵权,诸如侮辱罪和诽谤罪,都属于自诉罪。
游戏规则:犯肆需要一名律师,对模糊主体进行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控告,模糊主体需要一名辩护律师,最终由陪审团裁定侮辱罪与诽谤罪是否成立。
曹云看到这里,一拍掌,自己一直就奇怪一件事。犯叁案动用民间陪审团,这么陪审团的成员都是各网络板块的管理员。如果烈焰没有任何准备,怎么能在不到24小时时间搞定这件事?原来民间陪审团是打算用在犯肆身上。
如果猜测没错的话,犯叁陪审团本打算启用嘉宾,让警察职业成为陪审员,去拷问和折磨他们。但是因为嘉宾们认为陪审团不公,所以导致原本准备给犯肆的陪审团被移到犯叁陪审团。
再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来自网络各大板块的管理者,都是曾经攻击,甚至是动煽大家攻击犯肆的人。
城会玩,烈焰不怕事大,怎么热闹怎么来。有意思的是,陪审团现在根本不知道犯肆案和自己有关。难怪犯叁案结束后隔了两天再出案,原因自然是每天五千美元的酬劳。掰手指算,每位陪审员已经有三万刀的报酬,不过三万刀暂时还没发出来。
唉……犯肆案后,烈焰公布真实情况,所有的陪审员都是谩骂和攻击过犯肆的人。这样一来,就可以拷问陪审团真的还有存在的必要和法律价值吗?
犯壹到犯肆,陪审团的作用只有添乱,没有真相,不支持真相,甚至不支持正义。
……
桑尼敲锤子:“犯肆控告网络暴民侮辱罪和诽谤罪一案准备开庭。开庭前我要骂个娘。什么鬼真人秀,会不会玩游戏?你告诉我现在这游戏怎么玩?”
节目组摄像师很配合的把镜头给了控方,几乎所有人坐或者站在控诉席上。一个犯伍当看客。在辩席上只有一位瑟瑟发抖的警方网络安全专家,小姑娘雷玉。
桑尼再质问:“怎么玩?”
节目组也很委屈,嘉宾太多,主要岗位太少。原本曹云当辩护律师,九尾做主控官挺好的。但是曹云矫情,人家拒绝辩护,同时也得考虑九尾的立场。他们一直和投资方派来的节目助理沟通,希望能做一档好看的节目。就目前这情况……说不定收视率会很高哦,但是这个高不是节目组希望的高,大家都是来看笑话的。
管家还是很有镜头感,走到镜头前道:“暂停庭审。鉴于法官桑尼的提议,我们要对游戏规则进行一些约束和改变。”
桑尼一怔,我提议?我只是抱怨。我好像也可以不抱怨的哦?
曹云在下面暗笑,节目组已经准备修改规则,不过没人提议,他们也不好一改再改,就等嘉宾开口。
果不其然,管家象征性的和节目助理聊几句后就登台:“首先,因为投资方一再修改大名城的游戏规则,所以投资方给予每位嘉宾五十万刀的违约赔偿。”
曹云立刻鼓掌,这种精神必须表扬。大家纷纷鼓掌,你随便改。
这里要解释下钱的概念,对大部分人来说五十万刀很多,综合计算是不是对富人夸大其词?诸如电视剧中动不动就是十万年,五万年的寿命类似呢?实则不然,金字塔顶部富豪赚钱的速度是极为可怕的,以国内首富来说,人家每天财富增加六千万美元。就算十亿美元,只不过是人家半个月的收入而已。普通人半个月收入能干嘛?能开一个这么大的游戏,玩的这么开心吗?
前文提到的边际效益,当一个人每天收入以十万计算后,金钱带给此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就会大幅度降低。穷人的幸福增值就是赚钱,钱能带来实际的幸福。富人也是人,他们也需要幸福增值。很多富豪在成功之后就会做一些能吸引自己兴趣的事。有好的也有坏的,诸如索罗斯,钱已经没意思了,开始全球玩政。有舆论分析认为,索罗斯的真正意图是向全世界输出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实际上就是钱太多,想玩点别的富豪玩不动的东西,以此收获成就感。他多次成功出资策划那个什么……其朝里面扔的钱都是以亿计算的。
富豪对大名城的投资,相当于,日赚两百元的人花费五、六百元。
管家开始念读修改后的规则:
第一:大名城第一阶段游戏以控辩法庭为主,确立曹云、欧阳逸为辩护律师,如一人不愿意辩护,另外一人可以辩护。如两人不愿意辩护,扣除两人一百万刀奖金,从大名城外雇佣律师进行辩护。
第二:检控官九尾和令狐恬儿,情况和辩方类似。
第三:取消节目宗旨:找出最后一名坏人,废除坏人卡。本节目改变成为闯关游戏,越是走到最后,越可能拿到更高奖金。
“卧槽。”曹云听到这里,拍案而起:“你们说废就废?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契约精神?”叔可忍,婶不可忍。
所有人一瞬间怔住,曹云竟然是最后一张坏人卡的拥有者。
犯壹案,曹云派遣寒子忽悠陪审团,最终坏人胜利,由于大家认为寒子是反向风投者,所以没有怀疑曹云的立场。曹云和犯贰平分四百万。
犯贰案,曹云拒绝为犯贰辩护,陪审团判定犯贰罪名不成立。烈焰翻出底牌,证明犯贰是真罪犯,坏人再次胜出。曹云独得四百万。
犯叁案,曹云加入控方,陪审团裁定犯叁无罪。烈焰没有给出对错,好人均分五百万,坏人曹独得两百万。
最可恶的是,这家伙拿寒子当挡箭牌装大尾巴狼。一会热心开导控方,一会又暗中忽悠陪审团。甚至连其最亲密的战友寒子都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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