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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希侠的想法,与朱慕云完全不同。他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武尚天是他的上峰,自然不好去劝说。但是,他与朱慕云是平级,劝几句还是可以的。
虽然阿大与马兴标,谁也没有打赢谁,可实际上,是马兴标赢了。毕竟,马兴标右手没法用。而且,马兴标享受的是政府官员待遇,阿大却要费用自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今天阿大的医药费,让总务处给报了,以后是不是其他上司的家人、亲属,都能找总务处报销?此例不可开。况且,我虽与陈旺金关系好,但也没到这个程度。”朱慕云说。
他恨不得阿大没钱治伤,如果阿大死在医院,那才叫一个好呢。阿大与马兴标之间,如果能死一个,对朱慕云来说,就是一个较好的结局。像现在这样两败俱伤,还不能让他完全满意。
“当我没说吧。”史希侠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朱慕云完全没有要和解之意,他自然不想多费口舌。
“处座,武尚天走了吧?”马兴标见朱慕云进来,心有余悸的问。
刚才,武尚天眼中杀机大盛,他被枪口指着,当时真是胆战心惊。他幸好是盖了被子,否则的话,胯间会发出一股尿骚味。马兴标很清楚,武尚天早就想杀自己。滕昊祖死在自己手里,这让武尚天很不满。
幸好武尚天并不知道,滕昊祖在坦言告之身份后,还是被自己杀了。要不然,武尚天非得跟自己拼命不可。马兴标暗暗庆幸,自己经受了酷刑后,依然能守口如瓶。
“马科长,关于二科,你有什么想法?”朱慕云问,他才不理会武尚天。今天这么一出,想必马兴标会记忆犹新。以后,对武尚天、对三处,马兴标的态度,自然不用多猜。他需要的,也是马兴标这样的态度。
“处座,我想从行动队调几个人过来,先把架子搭起来,再慢慢发展。”马兴标一说到此事,马上眉飞色舞。
得罪了武尚天又如何?武尚天要致自己于死地,难道还得伸长脖子,等着他来宰么?现在,武尚天是副局长,他没有办法。可是,一旦自己得势,武尚天又失势的话,那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从行动队调人,得郑思远点头才行。”朱慕云说,谁也不会嫌自己的手下少,人越多,实力就越强。当然,他找李邦藩协调的话,问题应该不大。
“他们在行动队混得不如意,只要有地方去,郑处长应该不会为难。”马兴标说,他住院后,以前的手下,也有人来看望过。
得知马兴标谋到了二处二科长的职务,那些在郑思远手底下,混得不如意之人,自然愿意跟随。他们,原本也是马兴标的亲信。郑思远上任后,自然不会重用他们。
虽然马兴标被降职成了科长,可他正是用人之际。况且,二处的处长是朱慕云,对业务不是很熟悉。而一科的冯梓缘,是军统叛逃过来的。以后,在二处挑大梁的,还得是马兴标。
“二科可不养吃闲饭的。”朱慕云提醒着说。
“请处座放心,一定不会再给您丢脸。”马兴标信誓旦旦的说。
离开医院后,朱慕云没有回码头,而是去了镇南五金厂,向李邦藩详细汇报医院的情况。特别是对武尚天拔了枪的事,他更是说得很详细。朱慕云的用词和语气,也影响到了李邦藩。
“武尚天这是要干什么?”李邦藩不满的说,武尚天幸好只是政保局的副局长,如果他当了局长,岂不是无法无天?
“阿大之事,我已经没跟他计较。他自己不约束手下,只想着把气撒到别人头上。”朱慕云说道。
“武尚天做得太过了,以后,你要多注意。”李邦藩提醒着说。
“是。”朱慕云忙不迭的说,只要李邦藩对武尚天不满,他就放心了。
“武尚天还是适合去安清会。”李邦藩突然说,武尚天无组织无纪律,动辄就要掏枪,这是典型的黑道行为。
“丁子璜生死未卜,安清会能否成立都未可知呢。”朱慕云笑着说,对他和李邦藩来说,武尚天的失败,是他们很乐意见到的。
“丁子璜已经回来了。”李邦藩说。
“他倒是走了狗屎运。”朱慕云心里一惊,这件事,他之前可是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据胡梦北所言,新四军在坪坝周围,全力搜捕丁子璜。但一直没有找到,有人怀疑,丁子璜死在河里,尸体随水飘走了。
“他靠一根管子,含在嘴里,藏在水中才能逃出生天。”李邦藩说,既然朱慕云已经知道,告诉他也无妨。况且,这也不算什么秘密了,很快,丁子璜就会在安清会露面。
“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朱慕云一想,以后自己要碰到这种事,也可以借用。
“是三处派去的报务员,教给他的。”李邦藩说,他其实也想让丁子璜死在坪坝。丁子璜不回来,武尚天的安清会就无法成立。
“三处的人,真是多管闲事。丁子璜的手下,回来了多少?”朱慕云问。
“只要是活着的,都会回来。”李邦藩说,丁子璜早在坪坝的时候,就已经跟手下说好,要回古星过好日子。坪坝虽好,但总共才一百多户,哪像古星,是个花花世界。而且,在外面打游击,没有一天的安生日子。投了日本人,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了。
这个情报,对朱慕云很重要。下班回去的时候,他顺道把情报发了出去。这段时间,邓湘涛因为古星区的事,非常忙碌。一般没事情的话,不会跟朱慕云联系。他手下,突然之间多出几百人,如何带领他们抗日,成为邓湘涛的新课题。
至于胡梦北那里,自从百宝丹运走后,两人就约定,至少一个星期不能见面。虽然朱慕云偷梁换柱的手法,非常精彩。可是,谁也不敢保证,事情就没有漏洞。
朱慕云开着车子,快到家的时候,突然从拐角处,奔出一名女子。朱慕云刹车不及,车子还是撞倒了对方。朱慕云开车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出现事情。他马上停住车子,下车去看。
“你怎么样?”朱慕云关心的问。借着灯光,他看到这是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子,头上戴着头巾,看不出年龄。但从身材来说,应该不会很大。
“没什么事,对不起。”女子挣扎着站了起来,举手一摸胳膊,却摸到了一巴掌的血。
“我马上送你去医院。”朱慕云见对方出了血,连忙将她扶上了车。至于她带的那个包袱,也放到了车后。
朱慕云风驰电掣的开到了雅仁医院,正好韦朝蓬在值夜班,他就让韦朝蓬赶紧帮忙处理一下伤口。朱慕云在外面踱着步,他仔细回忆着刚才的情景,拐弯的时候,自己的车速,控制得还是很好的。之所以撞到了人,恐怕对方的原因更大。
可不管如何,是自己撞到了人,而且,她的手臂还流了血。等韦朝蓬包扎好后,朱慕云领着她离开了医院。
“对不住了,这是一点钱,给你买点东西吃。”朱慕云拿出一沓钱,他撞了人,就算责任在对方,但心里还是过意不去。
“是我没看到车子,怎么还能要先生的钱呢。”女子连忙拒绝。
“没关系,你手臂受了伤,要吃点好的。”朱慕云说,借着医院的灯光,他总算看清了女子的相貌。三十来岁,说不上特别漂亮,但也不算丑。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身上有一股难掩的气息。
“我是靠双手吃饭的,不能平白无故的要你的钱。”女子摇了摇头,还是不要钱。
“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顿饭,总可以吧。”朱慕云说,这年头,还有对钱不感兴趣的?这种纯朴的人,虽然也有,但朱慕云却很少能见到。他在政保局,整天都要面对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对人性的善良,早就很怀疑了。
“我吃个馒头就可以了。”女子低声说,她确实很饿,但是,也不想占朱慕云的便宜。
“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朱慕云将女子,领到雅仁医院旁边的一家小饭馆,点了几个菜,又给她叫了一碗面条。
“我叫玉梅,现在…现在没地方住。”玉梅将面条端到身前,迅速吃着。看她的样子,像是很长时间,没有吃一顿饱饭了。
“你不是古星的?”朱慕云想到刚才她的包袱,问。
“我是湖南人,以前在别人帮佣。东家走了后,我就只能做短工。这几天,一直没有接到活。”玉梅不好意思的说。
“你现在手臂受了伤,就算能接到活,也做不成啊。”朱慕云说,玉梅竟然是他老家,这让他更是亲切。在古星,湖南人虽然不少,但能自己发生交集的,玉梅还是第一个。
“我做惯粗活了,这点伤几天就好,不碍事。”玉梅满不在乎的说。
“这样吧,我家正缺个佣人,要不,你来干几天?”朱慕云突然说,不管怎么样,玉梅都是因为自己才受的伤,不就是给她口饭吃么,自己完全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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