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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轰……”在隆隆的炮声中,汉州的城墙持续不断的发出痛苦的哀鸣,包墙的青砖不断掉落,碎石四处飞溅。

城墙上的蜀军们,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浑身瑟瑟发抖。

脚下的地面一直颤动不止,韩正胜在亲牙们的扶持下,勉强站稳了脚跟。

这时,韩正胜扭头四顾,满眼满眶,都是毫无战意的部下。

“轰……”突然一发炮弹,恰好击中了城门楼的立柱,立时垮塌了大半,将无数军将压在了下边。

“哎哟……好疼啊……”

“娘亲啊,我的腿……”

“啊……”一名半截身子被压在乱木堆下的士兵,肚子被戳破了,花花绿绿的肠子都露了出来,眼看着活不成了。

一个倒霉鬼,恰好被倒下来的木梁,砸中了脑袋,死得很彻底。但是,脑袋**流出来的鲜血和白花花的脑浆,淌的满地都是,显得格外的渗人。

战争,就是如此的残酷,眨眼间,活人变成了死鬼。

“韩帅,我的韩帅呀,北军有鬼神相助,这仗没法再打下去了啊……”一名在城内广置产业的指挥使,扑过来死死的抱住了韩正胜,迫切想要投降,保住富贵和权势。

“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太迟了。”韩正胜心里异常清楚,在北军发起总攻之前,如果献城投降,确实可以保住富贵。

然而,当北军发起总攻之后,再献城投降,含金量就差得太远了。

更重要的是,北皇李中易完全不给韩正胜拖延时间的机会,最后通牒下达之快,简直令人发指。

说白了,李中易根本就没有招降的诚意,只不过是表面上做做样子罢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能狠狠的战胜北军,大家才有活路。”韩正胜戍边多年,杀过无数的吐蕃人,压根就不是贪生怕死的孬种。

此话一出,韩正胜的老部下们,纷纷闭了嘴。原本,已经动摇了的军心,逐渐又收拢了起来。

大家都心里明白,挨了猛轰之后,再投降北军,黄花菜都凉透了。

“为今之计,必须咬牙挺住,不能让北军轻而易举的破了城。否则的话,你们和我都将是阶下囚。”韩正胜毕竟是宿将,一张嘴就点中了军官们的死穴。

“我听韩帅的。”

“没别的,拼了。”

“对,拼了。”

韩正胜一句话,就扭转了即将彻底崩溃的军心,不可谓不高明!

然而,韩正胜尽管面露坚毅之色,他其实心里没有丝毫的底气。

北军架起了这么多的长管状武器,连续轰击之下的威力,已经远远超过了韩正胜的想象力。

拼命,说起来很简单。实际上,连北军的人影子都看不见,即使想拿刀砍人,都不可能,还怎么拼命?

但是,韩正胜更明白,如果不能撑下去,身份、地位和家当,一切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城墙接二连三的发出抖动,已经长达一个时辰之久,韩正胜已经有些麻木了。

在隆隆的轰鸣声中,城墙上的箭垛已经被轰得千疮百孔,残缺不全。

韩正胜身边的心腹军官,不断的倒下,敢于靠近箭垛的军官,也越来越少。

形势越来越不妙了,韩正胜一直握紧的刀柄,却始终无法挥出去砍人。因为,敌人还没有架起云梯爬城。

大约一个时辰后,伴随着一阵密集的轰鸣声,北军的方阵那边,突然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城门破了,城门破了!”

韩正胜的脑袋嗡嗡作响,他绞尽脑汁的想,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北军都没有靠近过城门,城门怎么就破了呢?

“滴滴滴哒……”冲锋号吹响了,汉军的大部队仿佛潮水一般,杀进了汉州的北门。

李中易满意的放下单筒望远镜,笑眯眯的说:“火炮之威,非砖石夯土之物可挡也!”

杨无双笑道:“您曾经说过,火炮的大规模出现,令世间再无守城之名将。”

李中易点点头,说:“儒家,只重经史子集,视工匠如贱奴,蔑称技术为奇巧淫技,此乃我中原诸朝,屡屡败于蛮夷之根本也。”

“北方的蛮夷,幼年时便擅长骑马挽弓,其机动作战的能力是天然形成的。我中原若是不重视工匠和技术,焉能扭转战略上的先天劣势?”李中易轻声叹道,“若能发明机枪,则北方蛮子们所擅长的骑射,都将变成无法砍人的娱乐活动。那个时候,他们哪怕再不甘心,也只能趴在地上,学会能歌善舞,学会热情待客,学会恭顺于朝廷。”

“机枪?呃……敢问皇上,这是何物?”杨无双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机枪是什么东东。

李中易略微想了想,解释说:“就是一种可以连续发射的小管火炮。”

他也只能这么介绍了,不然的话,杨无双完全听不懂的。

早在李虎担任判军器监之前,李中易就已经秘密召集了几十名老工匠,并将他们分为两队。

这两支队伍享受的是最高等级的安保待遇,一队负责研制火绳枪,另一队则苦苦钻研燧发枪。

战争,打的是后勤供应能力,本质上说,打的就是粮食等物资的运输成本和战士们的消耗成本。

在和北方蛮夷的长期竞争中,由于草原蛮子可以赶着牛羊快速转移,中原军队即使是打进了大草原,也无法就地取粮,从而造成劳师远征,徒劳无功的尴尬局面。

更麻烦的是,粮食长途运输的成本,异常之高昂,且运输路线颇长。

一旦,中原军队的粮道被北方蛮子的骑兵部队给切断了,很可能面临全军覆没的惨剧。

就目前异常低下的冶金等科技水平而言,机枪的发明显然是不可能的幻想,李中易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梦。

至于,火绳枪或是燧发枪嘛,只要持之以恒的砸钱做实验,李中易完全有理由相信,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必然会发明成功的。

按照李中易的构想,肯定是要越过火绳枪,直接进入燧发枪的时代。

一旦,燧发枪能够大量的装备部队,大汉王朝训练一名合格战士的时间,顶多只需要半年而已。

相对应的是,草原上的各个部落,训练一名合格的骑射战士,至少需要十几年的时间。

中原王朝的人口,原本就远远的超过了草原游牧民族。再加上,中原王朝的练兵成本,眨眼的工夫就降低了二十几倍,草原蛮子们还怎么打得下去?

二十门火炮集中轰破了城门之后,炮军都指挥使李永堂摸着下巴,叹息道:“还是齐射的威力大啊,几炮就砸烂了城门。此前,一门接着一门的开炮,效果明显不佳。”

炮军丙营指挥使吴敢,见顶头上司的情绪不错,便凑过去,涎着脸笑道:“都使,皇上曾经说过,实践出真知。如今,您找到了正确的办法,也是大功一件啊。”

李永堂瞥了眼吴敢,没好气的数落他:“吴敢啊,你也学会了拍马屁?”

吴敢既是李永堂的老部下,又是他的心腹,自然不会被吓退了,他笑嘻嘻的说:“都使,集中火炮齐射的威力,大得惊人,只怕是皇上他老人家也看见了呢。”

李永堂被说中了心思,心下暗暗得意,表面上却丝毫不显,故意板着脸,骂道:“还不赶紧的收拾好炮队,准备入城?”

谁料,李永堂的话音刚落,传令官就拍马疾驰而来,皇帝召见!

吴敢背过身去,笑得很灿烂,却不敢笑出声。

李永堂恶狠狠的瞪了眼吴敢,翻身上马,跟随在传令官的身后,一起去见李中易。

刚一见面,没等李永堂行礼,李中易便笑着说:“打得好,好得很,就是要齐射,齐射的威力大。”

君臣之礼不可废!

李永堂丝毫也不敢马虎,两腿并拢,站得笔直,重重的捶胸敬礼,朗声道:“炮军都指挥使,臣李永堂拜见皇上。”军容整肃,一丝不苟。

李中易被扫了兴致,只得摆手道:“罢了。你呀,你呀,让你这么一打岔,朕竟然忘了词。”

人无完人,有得必有失!

李永堂属于典型的技术军官,办事踏实用心,肯动脑子钻研火炮的事情。只不过,做官的情商就不那么高了。

如果是廖山河在场的话,他一定会暂时抛开繁文缛节,先配合好皇帝的情绪,把皇帝哄开心了再说。

李永堂很不擅长凑趣逗乐子,他纵有千言万语,却始终说不出俏皮话来,急得直翻白眼。

李中易非常了解李永堂的个性,见他憋得实在难受,不由笑着宽慰道:“看把你急的,朕不过说个笑话而已,不妨事的。”

李永堂长松了口气,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接皇帝的下文,再次急得直冒冷汗。

李中易不由暗暗一叹,类似李永堂这种木讷寡言的技术型实干家,在官场上,其实是非常吃亏的。

也就是李中易慧眼识英才,十分看重李永堂的专业技术能力,一步步把他提拔到了炮军都指挥使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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