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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季果断摇头。

移动靶,可不是刘亨那种练习了没几天的枪法能够打得中的。

而且死囚一旦坐上了马背,一定会疯狂的往外冲。

刘亨用的是短筒火枪,近距离还行,远距离就悬了。

以寇季对骑兵的了解,骑兵一旦开始冲锋,速度十分快。

眨眼的瞬间,就能拉开近丈的距离。

必须用长筒火枪应对。

“我试试,不行再找陈大头?”

刘亨见寇季摇头拒绝,赶忙道。

寇季盯着刘亨,认真的道:“听命令!”

刘亨长叹了一声,讪讪的将抽出了半截子的火枪,重新塞进了怀里,派人去宫殿外召陈大头。

片刻以后,

陈大头抱着一根长筒火枪,出现在了宫殿内。

陈大头,人如其名。

脑袋大,身躯却并不魁梧。

他那个大脑袋,十分引人注目。

一双贼溜溜的眼睛,进了殿内以后就四处乱瞟。

瞧见了寇季身边的美人以后,愣了一下,迅速的将目光落在了其他人身上。

他如同一个贼偷一样,目光闪烁着,走到了寇季面前,躬身施礼,“小少爷,您找小人?”

寇季瞪了这憨货一眼,“还不向青塘侯施礼?!”

陈大头有些不情不愿的向角厮罗拱了拱手。

青塘的那些文武大臣们对此虽然有些不满,却也没有开口喝斥。

别看这憨货地位不高,性子傲着呢。

寇季又瞪了陈大头一眼,指了指穿戴上了皮甲的死囚,道:“稍后此人会策马狂奔,你需要在他跑出十丈以后,举枪射杀他。”

“十丈?!”

陈大头傲然的挺起胸膛,道:“小人可以让他先跑三十丈。”

寇季冷笑了一声,“你倒是够自信的。若是他跑出去了三十丈,你打不中呢?”

陈大头傲然道:“那你就砍了小人。”

寇季冷哼道:“罚你半年不许吃肉。”

陈大头听到这话急了,“小少爷,别啊……半年不许吃肉,那是会死人的。”

寇季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陈大头却缠着寇季,让寇季换一个条件。

安子罗在这个时候,悄无声息的放了那个罪囚去骑马。

陈大头有些目中无人,所以安子罗有心教训一下陈大头。

反正‘炮仗’就在哪儿,一次试射不成,还有第二次。

牢房里死囚多的是。

然而。

安子罗根本不知道陈大头这憨货有多精明。

这厮虽然背对着那个死囚,可在那个死囚迈步往外走去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悄悄默默的往火枪内装弹。

等那个死囚坐上马背的时候,他已经装弹完成。

死囚策马而出。

陈大头这憨货还缠着寇季在嘀咕。

寇季知道,这憨货是学坏了,学会了炫技,学会装逼打脸了。

“啪~”

死囚坐上了马背以后,甩了一下马鞭,骑着快马,疯狂的往外冲去。

胯下的马儿如同箭矢,猛然窜出,眨眼的时间,跃到了一丈开外。

急促的马蹄声,从殿外,传到殿内。

一丈。

五丈。

十丈。

……

二十丈。

二十五丈。

……

三十丈。

……

当死囚骑着马跨出了三十丈外的时候,寇季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

长筒火枪,杀伤力虽然强。

但是火枪终究是火枪,有效射程并不长。

三十三丈,是目前长筒火枪的有效射程的极限。

超过了三十三丈,那就得随缘了。

角厮罗,以及一众青塘文武们,精神一直紧绷着。

眼看着那死囚,骑着马奔出了三十丈以后,陈大头还没有任何动作,他们皆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等到死囚策马奔出了三十三丈外以后。

角厮罗等人彻底失望了。

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二十五丈左右。

超出了二十五丈,就只能用强弓、重弩,才能做到有效射杀目标。

然而。

超过了三十三丈,在没有工具辅助的情况下,人眼看到的目标就开始变得渺小。

即便是能看见,能射中,也未必能够射死。

强弓、重弩、床弩等有效射程多大百丈以上的重型武器,到了战场上,大部分都是在敌军汹涌冲过来的时候,随缘射杀的。

因为敌人够多,所以只要将弩箭往人多的地方射过去,总能射到人。

鲜有人能在超过了三十三丈以后,指哪儿射哪儿。

寇季眼看着死囚奔出的三十三丈外,一路冲到了三十五丈,瞪起了眼准备喝斥陈大头。

就在他准备开口的时候,听见了陈大头嘿嘿一笑。

“嘭!”

寇季回过头的时候,就看到了长筒火枪枪管里喷出的火焰。

陈大头这个憨货,开枪了。

目光却盯着他。

不看目标,能射中?!

寇季快速的往外看去,就看到了策马狂奔的死囚,从马背上跌落到了地上。

寇季瞪起了双眼,看向了陈大头。

陈大头腼腆的笑道:“小少爷,超过了三十三丈,小人就算盯着目标,也不一定能打中。但是小人发现,小人凭着耳听,判断马的位置,判断马的速度,以及马在快速奔跑的时候,人在马背上下伏的姿势,可以射杀三十三丈外的目标。

不过,这一招超过了四十丈,就不灵了。”

寇季瞪起眼,沉声质问道:“铁蛋超过了三十三丈,就会飘,你知不知道?!你还盲射?!你信不信我戳瞎你,让你用耳朵听一辈子?!”

陈大头似乎没听到寇季威胁的话,他觉得,他打中了,寇季后面威胁的话,完全没必要听。

他对自己的射术很有信心。

他仅凭耳朵听,就能打中山林里那些只有巴掌大的鸟儿。

打一个目标庞大的人,轻而易举。

他更多的关注点,在铁蛋会飘的事情上,他惊喜的不能自已的喊道:“小少爷,您居然知道铁蛋飞出去三十三丈以后会飘?!小人还是摸索了很久以后,才发现这一点的。

小人发现了这一点以后,就尝试了一些弓箭的技巧,发现只要稍微将枪口往上扬一点点,就一点点。

就能打中三十三丈以外的目标。

不过那一点点真的很微妙,那种感觉也很难找。

小人把这门手艺教给了那些兄弟们,可他们都掌握不了。

……”

陈大头像是找到了知己一样,凑在寇季身边,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寇季狠狠的瞪了陈大头一眼。

他发现自己被人给秀了。

以往都是他秀别人,今天居然被别人给秀了。

岂有此理。

不过陈大头这憨货,真的很有射击天赋。

若不是这憨货力气不够大,拉不开强弓、重弩,估计早就被人捡走了。

寇季又瞪了陈大头一眼,“我自己造的东西,是什么样子,我自己能不清楚?速速滚蛋!”

陈大头听到这话,急忙道:“别啊!小少爷,您看在我立功的份上,能不能赏一点肉吃?!”

“没有……”

“那您再给小人发一点儿火药和铁蛋……”

“八盒,近千的铁蛋,这么快就用完了?!”

“练小人这门手艺,废铁蛋。”

“回去找你们老大领。”

“得嘞……小人告退。”

“……”

寇季打发了陈大头这憨货,回过头看向角厮罗等人的时候,就看到了角厮罗等人微微张着嘴,目光直直的盯着殿外。

寇季也向殿外望去。

就看到了殿外有两个青塘勇士,抬着那个从马背上跌落的死囚,快速的跑进了殿内。

陈大头那厮抱着长筒火枪路过那个死囚的时候,瞧着死囚脖子上的血洞,皱了皱眉头,嘴里嘀咕了一声。

“打偏了一点点……想打头的……却打中了脖子……这门手艺还得练……难怪小少爷不给我肉吃……肯定是看出了我手艺还没练到家……”

寇季没有听出陈大头那个憨货的嘀咕。

他一直盯着角厮罗等人的神色。

等到两个青塘勇士抬着那个死囚出现在了殿内以后。

角厮罗匆匆的离开了座位,其他青塘文武也离开了座位,齐齐凑到了那个死囚面前。

死囚已死,脖子上面有几个血洞,血洞烂成一团,里面还有黑血渗出。

角厮罗等人,齐齐瞪大眼,张大嘴,显然是被震慑到了。

他们中间大多数人,皆是在马背上长大的,皆精通箭术,明白在三十三丈外,精确的射杀一个目标,有多难。

殿内的青塘人当中,只有安子罗,以及王前近卫统领,开强弓,才能做到。

然而。

寇季的手下,一个并不魁梧的人,看着也不像是天生神力的人。

仅凭着一杆小小的铁桶桶,就做到了。

角厮罗等人的目光很毒辣。

他们可以轻易的判断出,陈大头手里拿着的长筒火枪,并不重,甚至可以说很轻,即便是殿内最小的那个十三岁的娇滴滴的姑娘,都能拿得起。

也就是说,这种强悍的武器,人人都能拿得起。

只需要熟练的掌握那种武器,人人都能上阵杀敌。

全民皆兵,似乎不是一件嘴上说说的事情。

而更重要的并不是武器的本身,而是武器本身带来的变化。

训练一个合格的勇士,需要很久很久。

而比勇士更猛的悍卒,却不是能培养出来的,而是需要战场的磨练,不断的磨练,需要的时间更长。

有些人,也许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悍卒。

更多的人,则死在了磨砺的路上。

所以悍卒在军中十分珍贵。

往往一支万人的兵马,其中精兵也许只有三四千,悍卒也许只有数百人。

可有了这种武器以后,只要稍微训练一下,就能让每一个人踏上战场。

经历几次磨练,就能磨砺出战斗力不输给精兵的兵马。

虽说难以媲美悍卒。

但却能媲美精兵,已经很不错了。

精兵可是军队作战中的中坚力量。

精兵的训练时间被大跨度的缩短,精兵的数量也会急剧上升。

青塘若是掌握这种利器,那青塘的精兵数量,就会成倍数增长。

到时候何惧西夏?

何惧辽国?

何惧……

宋国还是得畏惧一下,因为这东西是宋人造出来的。

回忆寇季刚才说过的话,宋国似乎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利器。

总而言之,这东西若是被青塘掌控,那青塘称霸西域,指日可待。

角厮罗和自己的文武大臣们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目光中的震撼和坚定。

角厮罗暗中点了点头。

众人齐齐将目光从那个被打死的死囚身上收回。

角厮罗郑重的看向寇季,沉声道:“大宋不愧为天朝上邦……”

寇季很满意角厮罗的态度。

这证明角厮罗被震慑到了。

后面借兵的事情,就好谈多了。

寇季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淡然的笑道:“青塘侯也是大宋之臣,大宋的东西,也是青塘侯的东西。”

听到寇季这话,角厮罗并没有反驳。

反而笑容灿烂的点点头。

若寇季在展示火枪之前,说出这话,角厮罗一定会淡然一笑,不做任何表示。

青塘的文武们,会追着寇季口诛笔伐。

但如今寇季展示了火枪,让角厮罗见识到了火枪的威力。

角厮罗自然十分愿意承认自己是大宋之臣。

别说让他承认自己是大宋之臣了,就算让他上表一封,称呼赵祯那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官家一声干爹,他都愿意。

只要大宋能将火枪的制造工艺給他。

最好大宋能直接造好,給他送过来。

面子对角厮罗而言,无关紧要。

早在他被宗哥僧李立遵挟持的时候,他就已经没有了面子。

这些年,他别的没学会,只学会了一件事。

拳头才是硬道理。

只要能让他的拳头变强,他不在乎任何颜面。

只要他的拳头够强,任何丢掉的颜面,都能找回来。

辽皇耶律隆绪厉不厉害,强不强?

厉害!

强!

他认韩德让当干爹的事情,众所周知。

他干爹和他亲娘同榻的事情,众所周知。

谁敢在他面前将此二事当成耻辱说?

没人敢。

敢说的都成了他铁蹄下的肉泥。

剩下的皆是一些跪在他面前,喊他大哥,或者干爹的人。

所以面子不面子的,根本不重要。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寇吏部,此物……”

角厮罗刚刚开口。

寇季果断打断了他的话,笑道:“此物名叫火枪,最大的特点,就是隔着老远的距离,就能将敌人一击必杀。

远胜于弓箭。

一个合格的弓箭手,需要从上百人中挑选。

需要磨练一年以上,才能成为合格的弓箭手。

而此物,人人皆可使用。

只需要一日,便能驾驭。

仅需要不到一个月,就能媲美合格的弓箭手。”

“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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