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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根据书友的提议,342章修改了一下,黄婷婷太小了,那么写容易被封,咱们不能当萝莉控啊!

况且...况且...况且...

冒着黑烟的老式燃煤火车,跑动起来的声音真是太大了。

林耀之前只是觉得时间长一点,其他的没什么,上了车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

幸好他们买的是包厢软卧,隔音相对来说还好一些,普通客座简直吵的人心神不宁。

所幸也就一天半的行程,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傍晚登上火车,耗时三十二小时抵达首府。

林耀一行人下火车的时候,已经后半夜三点多了。

得益于港商的身份,火车站的检票员给他们帮了忙,联系了一个落脚点...燕京饭店。

燕京饭店,是首府中最好的饭店之一。

食宿一体化,主要用来接待外国人和富商。

级别虽然比不上钓鱼台宾馆,可眼下的钓鱼台宾馆是用来接待贵宾的,并不对外开放。

这里就是钓鱼台宾馆以外,唐国最好的高档酒店了。

从火车站抵达燕京饭店,又用了一个多小时。

他们赶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五点了,天已经蒙蒙亮。

林耀几人开好房间,让侍者将行李箱放好,却没有第一时间返回房间睡觉。

他们在火车上睡了一路,现在根本睡不着。

林耀提议,燕京饭店距离升旗地点也不远,不如趁机会去看看升旗仪式。

这个提议得到了刀仔和茶壶的强烈支持。

刀仔虽然是荣誉军人出身,可他并没有来过首府,当年从部队退下来就回了地方,还真没看过首府的升旗仪式。

茶壶就更别说了,他是地地道道的港岛人,别说看升国旗,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出租车从天门前驶过时,看着广场上的人群他还在问:“怎么这么多人啊,这是超市吗?”险些闹出笑话来。

“升旗仪式这么庄重,我们不收拾一下就去,会不会显得太随意了?”

定好去看升国旗的想法之后,茶壶反而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去看升旗仪式是为了缅怀先辈,牢记现在,穿什么衣服并不重要。”

不等林耀开口,一名穿着青色中山装,面容憨厚的中年人从后面走了上来。

几人抬眼看去,茶壶和刀仔都没有在意,只当这是个普通旅客。

林耀倒是楞了一下,看到走来的中年人,暗想道:“这不是朱氏茂老师吗?”

算算时间,今天是十月三日,国庆节刚过。

莫非朱氏茂老师是来参见84年阅兵的,只是行程被耽搁了今天还没走?

也不对啊!

朱氏茂老师是84年春晚的时候,凭借那部《吃面》才火爆全国的。

现阶段,朱氏茂和陈佩斯还没火呢,上面怎么会邀请他来参加阅兵,而且还住在了燕京饭店。

燕京饭店的消费可不低,普通房间一天就要280块唐币,相当于一千港币。

贵宾房和总统套房就更贵了,前者要480唐币一天,后者要888唐币。

折合下来,在总统套房住一天就要港币3200块。

这种待遇,对部级干部来说也太奢侈了。

“您是?”

林耀装作不认识朱氏茂的样子,欲言又止的询问道。

疑似朱氏茂的中年男子,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回答道:“我叫许灵均,来自西北牧场,来这里是寻亲的,你们叫我老许就行。”

“老许?”

林耀目光微眯,想到这个老许是谁了。

许灵均,出自电影《牧马人》,是这部剧的男主角。

其中一句:老许,你要老婆不要?

你要老婆,只要你开金口,等会我就给你送来。

上面这两句话火遍大江南北。

更重要的是,这个许灵均可不简单,他有个身在美利坚,身为亿万富翁的华侨父亲。

1984年的一亿美金,这是什么概念,世界富豪排行榜能进1000名了。

老许的父亲从美利坚回来,就是来和老许认亲,希望带他回美利坚继承家业的。

换句话说,只要老许点点头,别说一个老婆,十个,一百个也不成问题。

“你好像很惊讶,莫非我们以前见过?”

许灵均性格淳朴,而且经历过大风大浪,身上有一种不急不躁的气魄。

这种气魄,与他憨厚的面容截然相反,难怪许老爷子一看到他,跟他说了不过十句话,就认定他是最合适的接班人了。

那是一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

他的双目中透露着朴实,智慧,善良,还有坚韧,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记。

“我们没见过,但是你很像我一个朋友,看到你我就想到他了。”

林耀及时收回目光,随后又邀请道:“你也要去看升国旗吗?是的话不如我们结伴如何?”

许灵均面露迟疑之色,回答道:“我是有这个想法,可我还要等我的父亲,你们要是着急的话就先去吧,我们可以在广场碰面。”

“不用等我了,我已经下来了。”

六十多岁的许老爷子,在女秘书的陪伴下走了过来。

“灵均,这是你朋友?”

许老爷子穿着西装,戴着眼镜,手上拿着一根拐杖。

说是拐杖,其实更像是装饰品。

林耀看他走路带风的样子,一看就知道硬朗着呢,根本不像六十多岁的人。

“刚认识的新朋友,他们也准备去看升国旗。”

对于朋友的称呼,许灵均没有否认,因为他否认了林耀几人会觉得难堪。

听到儿子的回答,许老爷子轻轻点头,开口道:“是该多交些朋友,可口可乐公司的创始人说过,就算他的工厂一夜间化为乌有,凭借他手上的可口可乐配方和他身边的朋友,也能在第二天建立起一家新的可口可乐公司。

对他的话我深感赞同,当年我刚到美利坚的时候,就是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外加朋友的帮助才走到今天的,没有我的那些朋友,就没有今天的我。”

说完这话,许老爷子转头看向林耀,询问道:“你们从哪来,美利坚,英吉利,新加坡,弯弯,还是港岛?”

“我们是从港岛来的,准备考察一下内地发展,如果政策合适的话,准备在这边做些投资,也算是对祖国有个交代。”

林耀没说自己是一年前偷渡到港岛的,因为这样说需要太多解释,大家还不熟,说这些人家不一定愿意听。

“港商啊!”

许老爷子点点头,赞许道:“虽然港岛还没有回归,但是从你们的所作所为上我可以断定,港岛回归只是时间问题,这个年代的大多数港人,心里还是牵挂着祖国的。”

“是啊,港人口中的所谓港人,往上数三代人,又有几个不是老家这边过去的。

目前来看,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商业大亨,心中对家乡还是有牵挂的。

只是不知道再过个二三十年,现在的这一代人都老了,下一代的年轻人还有没有这种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却依然是中国心的坚韧。”

林耀目光中带着感叹,叹息道:“二三十年后的事很难说啊!”

许老爷子一听这话,沉默少许,赞叹道:“没想到小先生年纪不大,看的却如此深远,连二三十年后的事都想到了。”

“也不算是想到,只是一时间有些感慨。”

林耀与许老爷子并肩而行,一边带着众人向外走去,一边回答道:“人生在世,总要做些什么才不枉此生,我是希望祖国能变得更好的。”

推开门,林耀回头看了眼许老爷子:“老爷子,您呢?”

许老爷子站在门口,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半响后,他吐出一口浑气,开口道:“三十年前我仓皇出逃,曾许下承诺,一辈子都不再回来了。

可是到老了,还是有些忍不住啊。

想念自己年轻时生活过的地方,想念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的人。

一做梦就想,梦醒了就难以入眠。

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恨,当年的怨,回想起来反而记不清了。”

林耀轻轻点头,回应道:“这就叫落叶归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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