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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最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从声音来判断,小胖妞和妈妈在家,她妈妈正在催着她去洗澡,而她还赖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不肯动。

以706为定位点,向坤继续分辨听到的声音,做出判断。

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可以根据自己家里的结构,以及其他的参照声,比如开水龙头的声音,打开煤气点火的声音,端起杯子的声音,其他电器被打开的时候,来判断别人在家中的什么位置,甚至处于什么样的移动趋势中。

同时他还可以借用气味来辅助判断,比如听到402有人锅铲相撞、烹炒食物的声音,才配合嗅觉闻到的气味,便可以判断出对方在做的是什么菜,甚至连口味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隐私,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囧,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nkie!st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nkie!st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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