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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上,这可怎么办啊。”
四娘一边站在郑凡身后帮忙按摩着太阳穴一边问道。
郑凡的手指在面前的茶几上轻轻地敲击着,那位文书已经走了,但这难题,却留下了。
招讨使大人是真的身在曹营心在汉,许是因为这一个月来镇北侯府和朝廷的关系越来越差,最恶劣的结果可能即将发生,所以他也有些坐不住了,想要在这个时候去秘密地亲自见一下镇北侯家人。
若是真到了那一天,镇北军在镇北侯府率领下直接打出个“清君侧”的旗号,
他许文祖也能马上呼应,献城支援。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当初自己玩儿的梗,
郑芝龙和国姓爷,
自己哪儿去找去?
至于说和镇北侯家的关系……
本来,那位郡主是想赏赐自己一个家丁身份的,但自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跑回了虎头城继续当自己的山大王。
一旦这个泡泡被戳破了,先不提镇北侯府的反应,就是这位胖胖的许文祖,也绝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
一个被欺骗了的深海同志到底会有多愤怒,
嘶……
“主上,要不我们干脆自己劫了生辰纲吧?”
对于大部分后世人来说,想到“生辰纲”三个字,前面肯定会有一个“智取”的前缀,就像是以前提到胶卷就能想到“柯达”一样。
“我们人手,够么?”
郑凡问道。
瞎子和薛三去了图满城走货,
梁程、阿铭和樊力去了荒漠招兵买马,
聚义帮和车帮的乌合之众则在梅家坞,
想复制之前劫丁豪时那般大家一拥而上打群架的场面,近乎不可能了。
“主上,可以选择刺杀。”四娘一边继续温柔地给郑凡按摩一边继续建议道,“这个年代,人有个头疼脑热的,忽然在路上死掉,本来就不算是什么稀罕事儿,到时候随便把锅一推故布疑阵都可以。
推给北封刘氏,推给荒漠蛮族甚至是推给燕国朝廷的密探,都没问题。”
郑凡闻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胖胖的招讨使大人对他确实不错,也算是保护了自己,嗯,所以郑凡觉得如果他死了能继续保护自己的话,善良的招讨使大人应该也是会愿意的。
而且,既然他是隐藏身份混入的押送队伍,自己下手的机会反而会更大一些。
现在,正是招兵买马的阶段,一切顺利的话,可能用不了一个月,自己的第一支骑兵连就能出来了。
放弃眼下的一切,放弃后宅的汤池,
郑凡还真不是那么愿意。
如果有的选,谁愿意跑去荒漠吹沙子?
就算是要跑路,也得跑去乾国,那里文风鼎盛,自己去了后再学学以前的穿越者先贤,搞个苏东坡柳永附体,去青楼不光免费还能被倒贴也是美滋滋得很。
“唉。”
叹了口气,
身边没瞎子,确实不方便,瞎子动作虽然每次都很激进,但别说,次次效果都还不错,大家一边嗨着一边就把事儿做完了。
“这样吧,四娘,等出发那天,你易容跟着我一起去,等上路后,我们再见机行事。你这两天先把家里的事安排一下。”
“好的,主上,那么……现在,主上,是不是得辛苦您帮奴家在熟悉熟悉针线活了,这手生了,这针头可就玩不利索了呢。”
郑凡愣了一下,
道:
“玩……针?”
…………
翌日清早,郑凡从房间里出来,先对着晨曦伸了个懒腰,然后对着朝阳开始发光。
一套流程结束后,郑凡去吃早食。
明儿个运送生辰纲的队伍就得出发,按照许文祖的安排,自己得去见见明日的押送队伍。
押送队伍有五百多人,郑凡自然不可能去开什么坝坝宴;
但还是按照规矩让人下请帖请那五个百夫长去酒楼吃一顿酒。
不急不忙地吃了早餐,正当郑凡准备牵马出门时,看见一个陌生男子已经单膝跪在门口等着自己了。
“丁豪?”
“正是属下。”
丁豪抬起头,看着郑凡,原本浓眉大眼的他,此时看起来居然显得有些……猥s。
宛若昨日的朱时茂今早就变成了陈佩斯。
“四娘的手艺,确实不错。”
“是,风先生的手段,确实巧夺天工。”
丁豪这里说的,不仅仅是易容术的部分,还有四娘对他的治疗。
昏迷加休息了一天后,丁豪醒来,尝试运气,身上当即释放出了灰色的光芒。
对于一天前还是个混吃等死的废人来说,这种变化,简直是一种全新的蜕变!
而且,丁豪隐隐有种感觉,经历了这种大起大落后,他似乎抓住了一些突破的迹象。
这时,郑凡看见丁豪身边放着的那根长长的用布包裹起来的东西,伸手指了指,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长枪。”
“嗯,你以前是用长枪的?”
“不是,以前属下是用刀的,是风先生说,长枪和属下更般配;
属下觉得风先生的话不会有错,刚好长枪属下也会用,所以就从风先生那里接来了。”
长枪配丁豪,
郑凡明白了,
这是四娘在对丁豪玩儿林冲的梗。
外加家里面兵器确实不少,熔炼一下就能重新锻造一把新的,谁叫家里有个喜欢从外面插兵器回家的阿铭呢。
这感觉,就像你家狗不从外面捡骨头专捡金条回家一样。
“主上,这是风先生给您准备的甲胄。”
丁豪起身,从其身后台阶上抱起一套甲胄。
“这不是我从衙门里领的那套甲胄。”
“确实不是,是风先生特意为主上锻造的。”
既然是四娘准备的,郑凡也就不多说了,在丁豪的帮助下将甲胄穿在了身上。
穿上好,郑凡有些好奇地问道:“这甲胄,有什么特殊的么?”
按照西方人的套路,似乎甲胄上喜欢刻上一些阵法什么的,也不晓得四娘会不会这个。
“咦,这是什么,灰么?”
郑凡看着自己掌心的暗绿色印记,这是刚刚擦蹭甲胄时留下的。
“主上,风先生说,这是光粉。”
“光粉?”
“是的,风先生的原话,原话是…………”
“原话是什么?”
“风先生说,有了这个粉,就能让主上成为全场最亮的崽。”
“…………”郑凡。
“咚咚咚……”
郑凡伸手敲了敲自己身上穿着的甲胄,道:
“你的意思是,这甲胄上的东西,能加大发光的程度?”
“是的,主上。因为主上您是这支押送队伍的头领,这和带兵一样,需要震慑和统合自己的手下兵卒。
统御的方式不外有三,一为利诱,二为示威,三则是关系。
今日的宴请,是为利诱,风先生也已经将礼品准备好,至于拉关系,主上您和那五个百夫长并不熟,此时也来不及去发展关系,而示威,主上您已经入品,虽然时日不久,但于军中基层而言,入品武夫,是天然可以受人尊重的,再加上这特制甲胄,足以将示威的效果发挥到最大程度。”
丁豪是当过兵头子也当过土匪头子的人,对于这些门道,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呵呵,她怎么能想出这个法子的。”
郑凡不由得有些好笑。
也是因为这个世界,会发光,才是入品强者的标志,但四娘居然能想到用荧光棒的原理,让自己成为聚光灯下最亮的那颗星,也是有趣。
“主上,其实这个法子,一百年前,就有人用过了。”
“哦?用过了?也是请客吃饭?”
“不是,是初代镇北侯用的。”
“初代镇北侯?”
郑凡来了兴趣,毕竟那位可是三万铁骑冲垮了五十万乾国大军的军神级存在。
那一战不光是打出了镇北侯府的百年基业,同时也奠定了乾国百年以来的小受之国的地位。
“嗯,乾国当初的那位皇太弟身份继位的君主,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他手底下,有着他哥哥在位时练就出来的那一支南征北战的乾国精锐。
更何况,五十万大军,就算是五十万头猪,想要全部抓完也不可能那么简单。”
“喂,你不会告诉我,初代镇北侯是用这种法子才?”
“主上英明,那一战刚开始,初代镇北侯就将事先收集过来的一切可以在阳光下发光的物资都用上了,甚至不少燕国大户大族的地窖也被初代镇北侯强行打开取出了珍珠磨成粉末,还用刀锋威胁了燕国国内的几个修士门派让他们在开战时做法给燕国骑兵身上的甲胄施加光晕效果,然后……”
郑凡的脑海中当即浮现出了一个画面:
那是一个天气虽然晴朗气氛却十分压抑的正午,
五十万乾国大军布阵待命,
之前的一路北伐,
他们气势如虹,
他们人多势众,
他们飞龙骑脸。
前阵大军已经准备就绪,他们将面对燕国骑兵的冲击,但他们毫不畏惧,因为他们清楚,只要自己坚守军阵一段时间,两翼的友军就会包抄过来,等把这支只有三万人的燕国骑兵吃掉之后,
天成郡以及燕国的都城,就将向他们彻底地敞开怀抱,迎接他们的进入!
那时的乾国军队还不是弱鸡的代名词,那时的乾国也没有变身碉堡狂魔将自己打造成碉堡群下的缩头乌龟,他们昂扬,他们向上,他们渴望军功,渴望开疆辟土成就自己的功勋!
然后,
前阵的数万乾国军队,
先是听到了地面的震动,
他们清楚,
燕国的骑兵开始冲锋了。
然后,
他们看见了令他们终生难忘的一幕,
绝望、恐惧、震惊、瞬间充斥整个乾国前军军阵每个士卒的心中。
紧接着,
他们,
崩溃了!
因为他们看见了,
正在向自己发动冲锋的,
上万会发光的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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