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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森把玫瑰花插到他的胸襟,“好看。”

欢欢瞪他,目光瞄了一眼镜子,心中暗忖,咦,还真有点好看,很配他今天的浅蓝色衬衫,欢欢又没办法说出违心之论。

吃饭时,生气地喊,“我要吃烤鱼!”

三名教授口味和他不一样,一贯都是和他分开吃的,就潘森会和他吃一桌子,旅游在外不如宫殿,大妖宠他,知道他挑食会给他挑拣出不爱吃的菜肴,外面重油重盐吃得不讲究,欢欢要了考虑烤鱼后,不要葱不要蒜不要香菜不要洋葱不要金针菇。

店家,“……”

这怎么做烤鱼?

潘森说,“你不要为难店家。”

“我就不要这些配菜。”

“不要配菜,烤鱼也不好吃。”

“我就要吃。”

潘森给店家一个眼色,让他按照欢欢忌口的来做,他也点了几分菜肴,等烤鱼一上来,潘森一看色泽就知道不好吃。

欢欢吃一口就嫌弃了。

“果然是你的同类,太难吃了。”

潘森,“美人鱼和黑鱼不属于一个物种,你的生物没学好,回头我好好教你。”

“都是鱼。”

潘森说,“不要强词夺理。”

他说着给欢欢夹了一片牛肉,“这一次教授带你出来旅游学习,就是为了让你学习风土人情的,教授这么大年纪都不挑食,你出门在外不要太过挑剔,脾气和大少爷似的惹人嫌。”

“你嫌我?”

潘森挑眉,淡淡说,“若不是我心悦你,你说我嫌不嫌你?”

“嫌我你走啊。”

“那没办法,我喜欢你啊,走不了。”

“那就忍着。”

“也忍不了。”潘森说,“我在教你如何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我为什么要当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这世上有谁是我要迁就,我要讨好的?”欢欢反问,你去问问古时候的皇帝和太子,哪一个不是旁人来迁就的。

潘森说,“这是人族,身在红尘中就要懂得人情世故,若不是你投生成异火族和人族的太子,你这性格早就不知道挨了多少毒打,你总要学会人情世故的。”

“呵。”欢欢说,“不要你管。”

潘森知道欢欢是孩子心性,可心智坚定,就算无人教导,他也不会误入歧途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坏人,可他心中却总想让欢欢得到世间最好的。

有很多很多人喜欢他,爱护他,不止是他。

他希望全世界都爱欢欢。

“你好好跟着教授读书,不挑食,只要撑过三天,我就回四方城,怎么样?”潘森微笑下诱饵,“三天,你只要听我的话,我就回四方城。”

欢欢目光一亮,“真的?”

潘森一笑,“千真万确。”

“一言为定。”

“好!”

欢欢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或许是真的不希望潘森再跟着他,希望潘森去做自己的事情,真的捏着鼻子听潘森的话。

不爱吃的蔬菜,捏着鼻子吃了,自己洗衣服,洗袜子,叠被子,还天天早上六点起来自己去买早点,逛景点抢着给教授们买票,逛累了会先去给教授们买水,吃饭会先问教授们口味,忌口,三名教授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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