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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错。”
他这样一边说,一边磕头。
“我将她丢在长安城,我将她丢给了西凉乱兵,我离城前派人带走了阿姁,我亲自去寻了王允,唯独不曾考虑她的死活。”
他的额头上先是沾染了泥土,而后渐渐有了血痕。
于是那个威武而又豪气的温侯似乎变得佝偻了,虚弱了,甚至到了魏续身边的亲兵可以大着胆子上前踹他一脚的地步!
他被一脚踹翻,又重新爬起来,依旧跪在那里。
那名亲兵哈哈大笑起来。
魏续看了自己的亲兵一眼,后知后觉地也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有人又上前一脚,那只脚多停留了一会儿,踩在吕布的身上,他依旧不曾吭声,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魏续。
笑声稀稀落落,并不算多。
因为更多的兵卒沉默地注视着这一幕。
吕姁也在注视着这一幕。
魏续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放松了臂膀,尽管那柄短剑还架在她的胸前,但她又可以呼吸了。
魏续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父亲不会将天子交给他,他得不到天子,也无法劫持身怀六甲的她一路撤回到夏侯惇的兖州军营那里去。
甚至连陷阵营的兵卒也不会听他调动,因而哪怕他带着她去见夏侯惇,多半也会被夏侯惇当做毫无价值的叛将除掉。
而且吕姁总觉得,魏续不会当真对她下手。
他的刀有些颤,激动时臂膀会用力,但很快又会放下她,担心她喘不过气。
她因此几乎觉得这一劫是能安然度过的。
但现在吕姁意识到,她大错特错了。
吕布被踢了第三脚,倒在地上时,眼睛里进了些尘土。
地面已经越来越热了,灰尘与热气一起从荒草间蒸腾起来,迷了他的眼。
就在他的眼睛流出眼泪,想要冲洗掉尘灰时,对面忽然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有女人撕心裂肺地叫了起来!
当吕布抬起头时,魏续已经松开了手。
他不仅松开了手,甚至是惊怵地,恐惧地在向后退!
“阿姁!”魏续的嗓子变了一个调,“阿姁!”
那个穿着罗裙的女郎胸口上插着一把短刃,她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却似乎还要继续用力往里推。
她今日是穿了一条粉色罗裙出门的,因而胸口处一股一股往外涌的鲜血便格外显眼。
“我为人子,不能亲见父亲受辱……”
“他哪里是你父!”魏续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他怎么配当你的父亲!”
他的话并没有说完。
甚至不待吕布下令,陷阵营的士兵便一拥而上了!
时间变得混乱起来。
画面、声音、气味,都变得混乱起来,它们扭曲着,折叠着,在阳光下变成了一个漩涡,将吕布卷了进去。
他挣扎着想爬出来,他身上根本没有什么伤,但他仍然只能手脚并用地爬过去,爬到他的女儿身边。
那怎么会是他女儿?
他哪里配有一个女儿呢?
她歪着头,嘴角噙着笑,很想同他说一句话似的那样望着他。
她就那样望着她的父亲,一动也不动,直到他抱她在怀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第377章
这样的内讧,吕布并非第一次经历,只不过那一次他是胜者。
他原本就是并州刺史丁原最为倚重之人,掌握了并州军不提,又时时出入中军帐,跟随在丁原身边。
因此在他下定决心后,一切都十分顺利。
他要自己的本部兵马替换岗哨,把守各处,而他自己选择了一个黄昏时分,走进了丁原的帐篷。
如果说火烧孟津城并非他有意作恶,这一次应当也算不上,吕布漠然地想,过了那么多年再路过孟津时,那些断壁残垣还明晃晃地立在那里,那些穿过这座死城的风还在他的耳边轻柔低语,告诉他那些曾在火光中奔跑哭喊的百姓也想要血债血偿呢!
所以他杀了丁原,并且在之后又发动了几次清洗,将那些忠于丁原的昔日同袍一一斩杀,那些多半也是鲁直的并州汉子,甚至有他的同乡,他们愤愤不平,破口大骂,直到鲜血从营内流到营外,直到头颅被斩下,他们的眼睛还在瞪着呢!
在那之后,并州军被他收拾得很干净。
麾下的武将一直追随他,效忠他,为他勇猛作战,他们曾南征北战,也颠沛流离过,偶尔同袍间有几句口角纷争,多半一顿酒后也就释然了。
吕布从未想过这一次的反叛来的这么突然,声势又这样浩大。
那些士兵好像疯了。
陷阵营的士兵,魏续的本部兵马,吕布的骑兵,以及原本就未曾清剿干净的侯成宋宪的叛军,都搅在了一起。
吕布想起来年少时家中做过的一道菜,那其实也算不上一道菜,只是将前一天的剩菜都倒进锅里加了汤,等到汤开时,拿个长柄木勺伸进去使劲搅一搅,搅得所有菜都熟烂成了一锅,再往里加些面片,煮熟盛进陶碗里。
尤其是寒风刺骨的冬天,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落了肚,这一天不管读书也好,练武也罢,反正什么辛苦都可以丢到脑后。
他非大家子,因此吃着这样的饭菜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本来就不是很爱奢华享受的人。只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将军,没人再敢给他做这样糊弄的膳食,他也不再进庖厨,自然渐渐就忘了。
但现在他将这点记忆忽然翻出来了。
那些人搅在了一起,没有章法,没有阵型,像是在打架,可是手里拎的不是木棒而是长刀。
他们就这样相互厮杀,杀得眼睛红了,嘴角沁出血沫,杀得那一张张脸上带着恶鬼一样的神情,浑然不像个人,可他们还在这样砍杀不休。
这片林间空地变成了他记忆里的那口汤锅。
有一只无形的长柄木勺正在这里用力地搅着,搅动空气,搅动战局,搅动他的脑子,让他无法思考,也无法呼吸。
他也必须起来战斗。
他必须丢下女儿的尸体,必须拿起武器,必须像他从昨夜开始反复多次那样,像一位盖世豪杰,像威震天下的名将一样去战斗。
他必须跳进这口汤锅里,同那只长柄木勺战斗。
吕布昏昏沉沉地爬起来,身边有亲兵在同他说些什么,他听不清,也不打算听清,哪些是叛军,哪些是忠于他的士兵,哪些是魏续和侯成宋宪的部曲,哪些是他的部曲,他一清二楚。
吕布最擅长的是马战,他的骑术冠绝天下,无人可敌,但论起步战,士兵中曾有窃窃私语,说温侯的剑术略逊陆廉一筹,那位有惊雷之剑的女将军才是天下第一的剑客。
但当这位温侯拿起两把手戟冲进混乱的旋涡中时,士兵们才惊觉——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手戟比长剑略短,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有钩有刺,有啄有割,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
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不敢近前,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还能掷出伤敌!
两只手戟先掷出一只,杀一人,上前两步若有人持长兵拦住,便再杀一人,待第三人上前时,他已将第一只手戟拔了出来,旁边又有人再递他一只手戟!
锬锬雄戟,清金练钢,这样不起眼的兵器到了他手中,硬生生杀得天地变色,血流成河,杀得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
不错!吕布是杀不死的!可他也只有一个人,他也不曾下令围杀,他们何必要留在这里,血战到底呢?
侯成已经死了,宋宪也已经死了,至于魏续……魏续……他在哪里?
士兵渐渐地开始后退,渐渐有人开始逃跑,很快变成了无可挽救的溃败。
高顺赶到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到处都是血腥气,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并州人。
高顺本能地拔出环首刀,拎过盾牌,喝令士兵结阵向前,将魏续麾下的叛兵一一斩杀!
他这样下令时,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士兵也倒下了,于是这片混乱战场的尽处,“吕”字大旗下,那个身着金甲的将军也看到了他。
吕布手里握着一柄染尽鲜血,因此显得十分滑腻的手戟,因而不看周围那些守在他身边的士兵,光看他这幅形容也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恶战。
但令高顺感到讶异的是吕布的神情。
这样的恶战他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他们都活了下来。
每一次在退敌之后,吕布脸上总是有光的,他会桀骜不驯地大笑,会大声嚷嚷他的功绩与战果,会在见到他赶回来时,得意又豪气地拍一拍他的肩膀。
但这个手握短戟的吕布阴着脸望向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人。
高顺愕然。
他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现下将军到底是怎么了?
吕布忽然将手里的短戟丢了出去,一屁股就坐在了几具尸体上。
那几具尸体的血还没有冷却,受了他这样的力,鲜血便涌得更急更凶,片刻间将他的胸甲与绑腿都洇湿了。
可是吕布好像根本没感觉到异样,他箕坐在尸山之上,笑着问了一句:
“还有你吗,高伯逊?”
高顺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这位沉默寡言的将军把长刀收了起来,令士兵阵型散开,自己走上前去。
“我来殿后,”他说道,“将军护送天子,继续前行吧。”
这支队伍在千难万险后,终于穿过城门,进入了濮阳。
两旁的百姓没有人敢抬起头,他们都将额头死死地贴进了泥土里,甚至浑身都为这荣耀而光辉的一幕而颤抖不已。
那架金根车比起刚出宫时,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可还有小黄门尽力地用自己的袍袖将它擦拭干净,因而在东郡百姓的眼里,它依旧是美轮美奂,恢弘庄严的,连同高坐其中的天下共主,都一样比太阳还要耀眼。
这些庶民是不敢抬头的,但两旁濮阳守军脸上的迷幻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天子将这些神情收进眼里后,又将目光投向了旁边。
纪亭侯陆廉离他很近,目光一错不错地向前望去,专心骑在马上,拱卫御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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