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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上架感言

爱好写作,就不卖惨了,更多地聊聊作品和心路历程吧。

从小我就是个享乐主义,能玩就玩,绝不多花费一点额外时间,上小学时在学校里把作业做完,然后回去看电视和dvd光碟,初中时只在周末回学校上晚自习借鉴同学的作业,高中基本就是抄,好在高二那年醒悟了,发愤图强自学,从400分挣扎到570,勉强上了个一本。

人生最努力的时间就是高二下到高三,我的高中很差,每年就一两个九八五,一本大概五六十个,我是真的很努力在学习,然而即使是那个时候,在外合租的我,一周也至少会和室友去网吧上一次网,上到凌晨2点钟,回去的路上再买一只十几块的炸鸡,一人一半,分着吃,然后在第二天的早读语文课上趴着睡觉。

这段时间我感觉我比高考前还要努力,居然每天都在码字,对我来说真是生平第一次。

我出生于农村,我甚至是父母辈周边亲戚里第一个正儿八经考上本科的孩子。

从小家里就不怎么管我,我有大把的时间玩。

小学三年级就开始看网络小说,第一本是个女频的仙侠版霸道总裁,那天停电,妈妈出去打麻将,就把手机拿给我看小说,还是她给我找的,看的还是正版,记得花了十多块钱话费。

之后那个橘色诺基亚到了我手里,5元一月30m的流量,全用来看小说,经常要买流量加油包。

动漫我也很喜欢,集市上有5元一张的光碟,10元三张,看完了可以去找老板换,2块钱换一张新的。

每到周六周日,我就会骑着自行车去集市,花一周的时间把换来的新碟看完,然后下一个周末再去换,顺便吃上一碗酥肉豆粉。

基本上那个年代所有冷门热门的动漫都看过了,甚至是女性向的《守护甜心》。

宫崎骏和哆啦a梦剧场版全集也都赏析过,还有周星驰电影全集、迪士尼的电影之类的。

有两大箱子的光碟,可惜后来搬家的时候被妈妈扔掉了。

初中家里为了奖励我考上县里的初中,给我买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开启了网络上的冲浪之旅,慢慢接触游戏。

游戏、动漫、小说这类娱乐作品,我接触过非常非常多。

有一段时间很喜欢搜索“异界”、“重生”这种关键词,最爱看装逼打脸,主角带着记忆重生回年轻时候,把年少时的不甘心全部弥补,到处搜集小弟和美女,见到不爽的,就是一个字,杀,谁敢瞪一眼,哼一声,就是杀。

这种小说看了很多部,上头了很久,但忽然有一天,就看不下去了,连带这种类型的其余装逼小说也看不下去了。

卖肉的后宫动漫也丝毫没有点进去的欲望,转而开始重看以前的经典老作品。

迄今为止,给我印象最深的动漫有《叛逆的鲁路修》、《家庭教师》、《eva》、《天元突破》、《cl》、《魔法少女小圆》,《死亡笔记》,旧版《传颂之物》

最爱的单机游戏有《异度之刃2》、《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仙剑奇侠传4》

小说的话,看过太多,基本上都是看一部忘一部,唯一能想起来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和《骑鹅历险记》。

以上作品都有一个特点,它们没有烂尾,结局或许有遗憾,但至少我对结局是满意的。

以前看《龙族》的时候不觉得,真正自己动笔写的时候会去想很多的问题。

例如,龙,到底存在了多久呢?是从哪里来的呢?

江南大大在构思《龙族》的时候一定有不少灵感是来自于《eva》,如黑王通过分裂产生四大龙王,龙王会化作卵,格陵兰海事件,诺玛等等。

《龙族》与《eva》一定是两部完全不同的作品,但能在《龙族》上看到很多《eva》的影子。

诺顿一次复活要花费2000年的时间,而即使是中华古国,也只是上下五千年的历史。

在意识到这点的时候,这本书后续的故事走向就开始往一个奇怪的方向走了。

《eva》中,人类是第十八使徒,那《龙族》的世界里的人类就是进化论所进化而来的人类了吗?

龙族难道只在人类开始用文字记录历史的时候存在吗?在人类尚未诞生的时候,难道就没有龙族了吗?它们在人类没有诞生的时候,又在干什么呢?

双生子之间的吞噬,就只是单纯地获得权与力然后去征服世界吗?如果在很早以前就被黑王分裂,那为什么早些时候不吞噬呢?

目前所出场的龙王,每一个都是极为重感情的存在,他们会为了力量,去杀死与自己生死与共的亲人吗?

黑王的死和白王的死,到底是为什么呢

一旦站在创作者的角度,就有很多要去思考的问题。

我认为,双生子之间的互相吞噬,一定是有某个更重要的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愿意把自己贡献给亲人,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使另一位获得更强的权能,也许他们本身并不清楚这个目的,只是本能和预感在指引他们。

大概在写第78章左右的时候,我终于下定决心,为故事定好了结局,四十七和四十八章有很多暗喻,关于第一卷的结局,关于整个故事的走向。

剩下的就是抵达结局的过程。

我非常喜欢《eva》这部作品,年少时看不懂,甚至会觉得莫名其妙,有点害怕,但这段时间里,我又一次把旧版《eva》乃至《eva新》看了一遍,还看了很多解析。

《eva》最独特的就是,每一次看,都能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少有的,不会按快进键的动漫,甚至会暂停下一个镜头反复观看,搭配着解析一起看。

在初看《eva》终的时候,就忽略了很多东西。

《eva》的整个历程花了25年,而最终篇章更是花费了8年的时间打磨,看过《eva》终的创作纪录片,哪怕只是一帧的画面不满意,都要全部打翻重做。

所以我在写作的时候,也采用了一些《eva》的叙事手法。

网文的节奏是每天都要更新,对一部作品来说就失去了修裁的时间,并且全部都是由一人把控,所以一定会有瑕疵。

经典的作品,都是经过无数次修订的,但我还是想尽我所能把我想表达的故事完美表达出来,把我脑子里幻想变成文字分享给更多的人。

对我个人来说,日四千是很累的,回家了只想躺在床上刷b站,看动漫,看小说还有打游戏,但每当发布新章节的时候,看到有人评论或者是get到某个梗,又会很开心。

过去写短篇,都是写着写着就跳坑,或者因为看了新的动漫有了新点子草草收尾,第一次坚持这么久,还做了完整的规划,真是不容易。

事实上,我在前几天就忽然有强烈的欲望写一本《eva》同人,甚至半夜爬起来敲了2000字,已经发布在这个账号下了,有《eva》粉可以去看看,纯爱好作品,更新不定时。

《eva》中每个主要角色都有自己的关键道具,碇真嗣的随身听,明日香的布娃娃,绫波丽的书。

我为书中的角色也安排了道具,目前为止:

路明非的是楔丸、还有手枪。

零的是小熊佐罗。

老唐和绘梨衣的道具的是樱花饼。

芬格尔的比较特殊,是他的探戈和飙车技术。

诺诺是她的四叶草耳坠。

路鸣泽只会一天到晚只会喊哥哥,所以哥哥就是他的道具。

小胖弟其实也有,就是他的宝贝“夕阳”,他的那个qq账号。

《eva》中,道具是表现人物情感的一种形式,例如随身听,碇真嗣从父亲手中继承,代表着他和父亲的联系。

书中的道具也各有其代表的意义和情感。

第一卷的核心人物无疑是老唐。

老唐虚幻的生活,已经结束了,在那个夜晚,在那个路灯下。

他和芬格尔都是飞蛾,撞不到发光的灯芯,路明非跟着昂热离开,他们两人只能站在灯光下望着发黄的灯泡。

这一天,是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路明非和芬格尔开着跑车来接他,带着他一起去吃高级自助餐,虽然论为了芬格尔的丢人舞伴,但其实他的内心也是高兴的。

晚上和两个好兄弟打牌,往芬格尔的脸上贴欠条,睡在一个房间,熄了灯一起聊天。

还有那永远不会到来的,星期五请客吃饭的约定。

他不过是诺顿的一个人格,当诺顿苏醒,对于存在了无数岁月的诺顿来说,不过相当于看了另一个人的电影。

但这些,终究是老唐活过的证据,也是诺顿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我说过,老唐是本书的主要角色,但他想要存在会非常非常艰辛,他一个人做不到。

一些人说那些章节水,可没有这些章节,就不存在一个鲜活的人物,只以一个简单的梗概去描述他未免太悲哀了,回过头来,这些日常才是最应该珍惜的东西。

正如我反复提到过的。

追逐的人啊,是否看清了前方的路呢?

而追逐与被追逐的角色是会互换的。

他羡慕路明非和芬格尔的生活,而未来,又会如何呢?

后续的故事,再让我用拙劣的文字慢慢表达吧。

周五中午12点上架,目前来看,大概能发6000字的稿子出来,白天我再尽量憋点,尽量凑够一万字。

这个故事,起初只是我的黄粱一梦。

上个月收到了300块的稿费,晚上吃了好几次40多的外卖,突然感觉好奢侈。

长这么大还没出过省,希望有一天,能去北方看看雪,去草原上吃一次烤全羊。

说不想赚钱是假的,这也是支撑我写到现在的主要动力之一。

感谢每一位支持正版的书友,感谢我的编辑,在第4天的时候就从茫茫书海中把我捞出来,也许再迟那么一天,我就把这事给搁下去了。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感谢看完我发了这么多牢骚的每一个人。

写于10月21日凌晨1点14分,竟然巧妙的和叶胜酒德亚纪最后预留氧气瓶的随笔数字相同。

也许,过了这么多年,我也没能从车站离开,还是一个渴望不要长大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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