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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治的遗书:
姐姐。
没办法,只好先行一步了。
我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活着。
想要活着的人继续活下去就好了。
人,就像拥有生存的权利一样,也拥有死亡的权利吧。
虽然我这种想法绝无新意,只是极为普通,甚至可以算作是原始本能的想法,世人却对之恐惧得不得了,不敢率直地说出口。
决意活下去的人,无论遭遇什么事情,必能顽强地生存下去,实在值得钦佩,堪称是人间的荣耀,在我们周围肯定不乏这样的人,然而我觉得,选择死亡也并不意味着有罪。
我觉得,我这棵草,在这个世界的空气和阳光中实在难以生存,要想活下去,总好像缺少点什么东西,不足以存活。我能够活到今天,已经耗费尽了全部的能量。
进入高中后,我第一次接触到来自完全不同于我所属的阶级的学友并开始与其交往,他们称得上是生命力强盛的草,为了不至被其压倒、不输给他们,我开始服用麻醉药品,使自己变得像个疯子似的,以此来进行拼死抗争。后来进了军队,同样也是作为生存的最后手段,我又染上了鸦片毒瘾。姐姐,我的这种苦衷恐怕你是不会理解的吧。
我想变得粗俗下流,变得强大,不,变得狂暴,我觉得这是我获得所谓的民众的友情的唯一途径。而酒精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我必须时时刻刻让自己处于晕头晕脑、天旋地转般的状态中,所以只能求助于麻醉药品。我必须忘记自己的门第出身,必须反抗父亲的血统,必须无情地拒绝母亲的善良和优雅,必须横眉冷对姐姐——假使不这样做,我就得不到进入民众大殿的入场券。
我变下流了,我开始开口闭口使用起粗俗的词句来。然而,这一半,不,至少百分之六十,属于可悲的临时抱佛脚、蹩脚的耍小花招,在民众的眼里,我只是个装模作样、古里古怪、窘态百出的人,他们绝不会出自真心同我交往。可是,现在我已不可能再回到被我自己抛弃的上流社会的沙龙。现在我的下流即使百分之六十是人为的招数,但另外的百分之四十却是真正的下流,我对于所谓上流沙龙那俗不可耐的“高尚”简直作呕,一分一秒也无法忍受,而那些被称作大人物、达官显贵的人,对于我的举止之低俗肯定也会瞠目结舌,将我立即逐出门外。自己抛弃掉的世界已然无法返回,而民众则只肯为我摆上一张敬而远之、充满恶意的旁听席。
无论何时何世,像我这种生存能力荏弱、先天性缺陷的劣草,毫无思想、毫无作用可言,也许只配背负自生自灭的悲惨命运,但我还是想抒发一点不平,因为我感觉有些缘由使得我实在难以生存下去。
人都是一样的。
这究竟算不算得上思想(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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