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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铃铃铃······
下课铃打响了,老师收拾课本离开教师,学生们像是解放了一样活跃起来,兰斯孤独一人的坐在位置上,平时那些络绎不绝的狐朋狗友,今天一个也不在。
“先去吃个饭吧。”
兰斯手插着裤带走到食堂,理所应当的无视了队伍挤到第一位,正准备打饭的一年级学生震怒:“欸你谁啊!排队知不知道?”
兰斯睥睨的斜视着他,气场上的完全压制让对方有些发怵,新生硬着头皮问:“干、干嘛?”
随手把嘴里的烟取下,弹到地上,捞起滚烫的热菜直接拍到了新生的脸上!
人群被吓得尖声直叫,兰斯一脚把他踹翻,拳头打在他耳朵上把他脑袋都打懵了,还没清醒过来,黑色带着脏泥的皮靴迅速在眼前放大(昨天走了一天的路)。
拳拳到肉的沉闷声响让人不寒而栗,所有人都惊恐的望着疯了似的兰斯,只是这一次,和以往稍有不同······
“呸!”兰斯把心底的不快、怒火全部发泄到了这个可怜的学生身上,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人渣,也让很多人厌恶起兰斯特尔先生,能把这种货色生下来的东西,指定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答对了。
身为资本家的兰斯特尔没有良心,只是他的高明之处在于鲜明的人设,包装好看的外壳让人忽视了他的内在,而兰斯还没有这些东西,他在溺爱中长大,接着利用这种溺爱去支配别人。
“快住手,他流血了!天啊,怎么能够这么残忍?”有善良的女孩子为这暴力的一幕颤抖着流泪,很奇妙的一件事,兰斯就是可以这么残忍,对别人的惨状无动于衷,不理解他的人事实上都是下层阶级。
剥开所有复杂、冗杂的外衣,透过现象去看本质的话,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对比,所有人都能做到理解兰斯!
任何一个人,街边的乞丐、帝国的皇帝、修道院的圣母、冷酷无情的杀人狂,无论是出生高贵也好,低贱也罢,所有人都能够在这一件事上达成共识,前提是他是希斯帝国的公民。
拿兰斯和陈克举例,在塞纳市,兰斯打陈克不会犯法,陈克打兰斯却会。
更极端一些,兰斯杀了陈克却没有被判罪,而陈克杀了兰斯,等待他的就是牢狱之灾,而且在狱中必定遭受足以将人的意志击垮的可怕折磨······
陈克能杀得了兰斯吗?一对一的情况下,手持刀具或许能,但在十几个人的包围之下,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就绝无可能。
这就是事实,他无处可逃,站在人群中,注视着那被兰斯踢打的少年,陈克的心无比冰凉,他永远忘不了曾经那段最黑暗的日子,外人永远也无法理解那种绝望,死亡的阴影、生活的沉重,他的眼前开始出现重影,视线模糊却没有钱去配一副眼镜,耳朵(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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