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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单手手掌竖起,在眼前一抹,大喝一声如同雷鸣:“肉眼,开!”
同时天空中的千手千眼观音菩萨猛然睁开双眼,双眼射出一道金光进入方正的后脑,方正同时伴随着大喝,一双平静的眸子中绽放出一道金光,接着远处的景象瞬间拉近!方正清晰的看到了血光所指引的位置,看到了倒在地上的马原,看到了地上的毒针,看到了生死弥留之际的马原,看到了痛哭的谭铭,看到了被按在地上的徐迅,看到了脸上挂满恐惧的方奎,看到了一脸狰狞的郑源!
“慧眼,法眼开!”
方正又是在眼前一抹,天上的观音菩萨眼中再次变换神光,方正一眼的目光落在了马原、谭铭、徐迅、方奎、郑源的身上!
这一次的慧眼加法眼开启后,并不是对着一个人看,而是对着一群人,一时间,所有人的人生罪恶都在他眼前闪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同时看着几个显示器,每个显示器上显示一个人的人生,偏偏在这种情况下他同时都看了,都记住了!并且每一个都看的仔仔细细,认认真真!
一人看多人,同时分析几个人的过去罪孽,那是何等的神通?
若是平时,方正肯定兴奋的要跳起来,但是此时此刻,他什么都没想,眼中只有无边愤怒!
方正从没这么生气过,事实上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生气,只是在那一瞬间,他感受到了一种嫉妒的不甘心,一种绝望中的呐喊,还有人在用尽全力的对他喊救命!那种嘶吼,仿佛来自灵魂深处人,那种即将死去,离开这个世界的绝望痛苦,让他感同身受!
于是方正跟着怒了,这一怒,将他这十几二十年来的所有怒火都引燃了!此时此刻的方正,再也不是平时那个嬉笑怒骂的邻家少年,又或者那个温和如玉的白净大师!而是一个浑身燃烧着愤怒火焰的愤怒明王!
其他人的一生还好,方奎这一辈子做的坏事就太多了,光被他偷走打死,打死,射杀的狗就不下三十多条!虽然方正不反对为了生存的杀生,甚至他认为他既然已经出世,也没什么资格却管人家红尘中的人怎么过了。只要对方没有做那种绝户,灭绝,反人类,犯法的事情,方正也不会去管。
但是这种偷别人家的狗,杀之卖钱,损人利己的人,方正却是深恶痛绝!最重要的是,这家伙干了那么多的坏事,竟然姓方!这不是给他这个姓氏抹黑么?
不过此时此刻方正并没有时间去搭理方奎,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那个郑源的身上!
方正从没见过身上如此煞气、怨气滔天之人!此人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金光,全是漆黑如墨的煞气!方正甚至怀疑,这厚厚的煞气里面,都未必有金光闪烁!这就是个罪孽滔天的大恶人!
再看他的过去,方正的眼睛是越来越红了!
郑源,原名郑远,并不是一指山附近的人,而是来自西北地区。事实上,他家也不是地道的西北人,他小的时候,父母带着他搬过去的。
事实上,郑远也从来没把自己当作西北人,甚至他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没把自己当作人看!他的思想从小就和所有人不一样,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用开水浇灌蚂蚁洞。将小鸡仔捆在木板上,用放大镜聚光灼烧,直到将鸡崽全身羽毛都烧没了为止,然后换下一个。
十二岁的时候偷东西被村子里的养殖户抓住了,对方并没有责罚他,只是收回了他偷的东西,还可怜他给了他几块糖。结果,他给那养猪户的养殖场投了一瓶毒,毒死了养殖户的十几头待产的母猪,那一家子原本是蒸蒸日上的小日子,结果转眼之间负债累累,一夜之间,一家人想不开,服毒自尽了。
十岁的时候,他们家离开了村子进入了城市。别人上学都是带书本,他却喜欢带一把刀在身上,作业让别人做,不做就打。每天收保护费,不给也打。
结果事情闹大了,有学生告诉了老师,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训话,结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然后就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班主任的尸体喝着班主任泡好的茶。
没多久,警察来了,警察问他,是他干的?
郑远点点头。
警察道:“你可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郑远不以为然的道:“我知道,不过我更知道,我还没成年呢。杀个人而已,你们能把我咋地?”
警察当场错愕当场,愤怒的盯着他,道:“你迟早会付出代价的!”
“别吓唬我,我这人胆小,一害怕,说不准哪天拿刀子捅死谁。就好像地上这个死狗一样……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郑远道。
警察将郑远带走了,但是在未成年保护法之下,郑远并没有被抓进监狱,而是家里人出了一笔赔偿金,然后转学了。不过郑远干了这么一出事,根本没有学校肯要他,于是他十分开心的走上了社会。有杀过人的背景,走到哪,被人都怕他几分,倒也让他觉得混社会比上学好多了。
15岁那一年,郑远喝了不少酒。第二天,天一亮,郑远爬起来,就感觉家里不对劲!他身上都是血,床上是,们上也是!他猛地爬起来,推开房门,只见他的父母赫然躺在地上,全身血红,肚子上插着一把刀,死不瞑目!
他不知道是谁动的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警察来了,做了调查……发现当天郑远的几个仇家来过,还砸过他们家的门,似乎发生过斗殴……
再后来发生了什么,郑远完全不知道了。
这件事后,郑远心灰意冷的离开了,他不敢回家,他怕回家再触景生情,重温噩梦。于是他远远的离开了家,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一晃五年过去了,这五年他什么都干过,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抢劫……
21岁的时候因为砍断了别人一条胳膊,被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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