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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段崇着令在调查时一定要注重证人、证据的来源,只是没想到,新的证人出现,追溯到源头时才发现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这证人乃是个商队管事,隶属于铁骁商号的旗下,铁骁商号有段崇的银股在,总魁詹武还曾经在西三郡襄助过段崇,一齐拿下聂白崖。两人是朋友,而这位证人正是詹武手底下的一个管事的,身家干净,自然不会是千机门派来的人。
这管事的当年跟着马队跑镖,当时由于科举改革的事,很多读书人未曾中榜,有得人回乡时为了省钱,就会依托商队南下。他们在商队中干一些力气活儿作为回报,而商队只需多一双筷子,就能多一个免费的帮手,互利互惠的好事。
当年就有一名书生模样的,带着一妻一子,说要回南方鹤州,因为盘缠实在紧张,所以希望能跟着商队。
商队本不愿意带女人和小孩儿,可那个书生力气大、能干活,而且说他的妻子能在伙食上帮衬,管事的才将他们留下。
管事的说:“当时见那女人唯唯诺诺的,身上也不少伤,对丈夫马首是瞻;那小孩子更是,明明长得小机灵鬼的样子,见人就哭,听见放鞭炮哭,听见脚步声也哭,就跟个傻子似的。一旦母子两人跟外人搭一句话,那丈夫保准让他们吃拳头,大伙儿都看出来这家人不怎么和气。”
不和气归不和气,到底是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也不好插嘴。
“后来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家人。女人和小孩儿都是他抢来的,这男的就想把他们拐到老家去给自己当老婆和儿子……”
段崇皱眉,说:“怎么知道的?”
商队管事揉揉鼻子,似乎有些难以启齿,顿了一会儿才回道:“女人长得又白又漂亮,是个男人都看不得她这样受欺负。当时有个姓吴的,也在商队里,一路上帮过她不少忙。那个小孩儿中途发高烧,他爹都不舍得花钱给他治,是姓吴的变卖了祖传的观音玉坠子,才救了这小孩儿一命。”
“吴大佑?”
“对,对,是这个名字。”管事的说。
当时吴大佑送自己的侄儿入京赶考,回孟州时盘缠用尽,没了办法只能投靠商队,跟着他们一起南下回乡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可不就是嘛!就为着这个女的,吴大佑当时差点杀了人。”
到孟州的时候,吴大佑就得回家了。临分别前,卓氏用粗线粗布绣了个布包给他,是为了感谢吴大佑之前变卖玉坠买药,救了沈克难一命。
吴大佑收到布包喟叹不已,与他们一家人待了快两个月,吴大佑早就看穿她的丈夫不是甚么好东西,就劝慰卓氏回家后最好早点打算和离的事。
吴大佑虽然没甚么文化,但知道人这一辈子活得不长(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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